(本報記者 蔣紅瑜) 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在官網上發佈《關於4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該通告不合格產品情況其中一項爲:“孟津縣西城量販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衡水衡酒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老白乾酒,氰化物(以HCN計)檢出值分別爲16mg/L、13mg/L,標準規定爲不大於8.0mg/L。檢驗機構爲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針對旗下2批次老白乾酒檢出氰化物超標一事,3月22日,衡水衡酒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祁慶濤回應媒體稱,問題原因出自供應商提供的原料不合格,目前已對涉事產品進行了召回、銷燬處理,工廠在整改過程中。

祁慶濤稱,涉事的2批次不合格產品共計230多瓶,目前已完成召回和銷燬。衡酒公司已被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食品和市場監管局處以5.5萬元罰款,沒收840元違法所得,並被責令停止生產該品種。目前,衡酒公司工廠尚在停產改造中。同時,監管部門對衡酒公司的多個批次庫存產品進行檢測,尚未發現其他問題。

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研究員朱丹蓬認爲,出現問題的關鍵在於企業的食品安全意識還沒有真正上升至企業的戰略地位。《食品安全法》要求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但在實際履行的過程中,企業還是會出現疏漏的情況。這說明不管企業的規模如何,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督、管控之路依然漫長。

記者查閱天眼查發現,衡水衡酒酒業有限公司原名衡水和順酒業有限公司,改名時間爲2015年7月13日。此外,其官網顯示,“如今的衡酒集團,擁有全國七大招商部、三大生產基地、全額獨資經銷商學院、兩大健康醫療機構、超大面積的生態農業基地、金花葵生態產業園,在香港設有進出口貿易公司、雞尾酒預調酒進口等產業。”

衡水衡酒酒業2批次老白乾檢出氰化物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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