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同在一處打工,就應相互照應,相互體諒,團結協作,可就在近日,作爲工友的許某春與賀某領卻因瑣事引發糾紛,後糾紛升級引發了一起故意傷害案,最終一人進了醫院,另一人則進了看守所。

衡水某工廠員工因瑣事與同事爭吵 後用鐵鏟把對方面部剷傷後逃離

10月5日凌晨,棗強縣公安局新屯派出所接到縣局指揮中心轉警,稱新屯鎮某村一工廠附近發生了打架事件。值班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經查,10月4日23時許,該廠員工許某春與賀某領在工作期間因瑣事發生口角、糾紛,後被在場人員勸開。本以爲事情就此翻篇,可誰知就在稍後完工下班,兩人在返家的途中再一次舊事重提並“點起火藥”。衝突中,失去理智的許某春用鏟皮的鐵鏟將賀某領的頭部、面部及身體多處剷傷,隨後逃離現場,賀某領被同伴送往縣醫院進行治療。民警迅速立案偵查,對許某春展開抓捕工作。

經司法鑑定,賀某領的傷情屬輕傷一級,許某春的行爲已涉嫌故意傷害犯罪。2018年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許某春被棗強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小編說說

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發生矛盾糾紛實屬平常,這時,唯有以理性平和、互諒互讓的態度妥善化解纔是正途,可總有一些人對公安機關的一再提醒置若罔聞,依舊我行我素、任性使氣,動輒訴諸“武力”,肆意突破法律底線。對於這樣的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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