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告稱,公司原董事長周建燦於2018年1月30日去世,公司隨即發現周建燦及其控制的金盾集團系企業存在利用僞造的公司印章及冒用公司名義對外借款、或爲周建燦、金盾集團及相關企業的對外借款或融資租賃等提供擔保的情形,並導致公司後續面臨了大量的訴訟仲裁案件及財產保全措施,由此引發公司一系列相關事件。2019年3月28日,公司大股東王淼根、陳根榮以個人名義,與大部分周建燦及金盾集團系企業的相關債權人在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見證下就《關於周建燦和金盾集團及相關企業民間債務處理相關事項的框架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尚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正在進一步商榷中。

金盾股份印章被僞造案新進展 大股東擬協議解決公司系列事件

金盾股份(300411)昨日晚間發佈公告,公司印章被僞造心繫列案件有了一些新進展。

公告稱,公司原董事長周建燦於2018年1月30日去世,公司隨即發現周建燦及其控制的金盾集團系企業存在利用僞造的公司印章及冒用公司名義對外借款、或爲周建燦、金盾集團及相關企業的對外借款或融資租賃等提供擔保的情形,並導致公司後續面臨了大量的訴訟仲裁案件及財產保全措施,由此引發公司一系列相關事件。

2019年3月28日,公司大股東王淼根、陳根榮以個人名義,與大部分周建燦及金盾集團系企業的相關債權人在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見證下就《關於周建燦和金盾集團及相關企業民間債務處理相關事項的框架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尚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正在進一步商榷中。王淼根、陳根榮將以個人名義按照框架協議約定的方式給予協議債權人一定金額的債權受償保證。

此前數據顯示,經浙江金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部分相關企業自查,周建燦、金盾集團及相關企業涉及到的債務總額約爲98.99億元,其中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債務額約爲39.59億元,以股份質押形式融資債務額約爲14.25億元,牽涉到公司的民間借貸債務及擔保金額合計約爲29.11億元,其他爲供應商欠款等債務。伴隨鉅額債務的是多起訴訟。自2月11日起,金盾股份已收到32宗訴訟案件及4宗仲裁案件的相關材料,包含20起民間借貸糾紛案、7起借款合同糾紛案、3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2起合同糾紛案、1起追償權爭議案、1起保證合同糾紛案、1起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案、1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涉及金額約24.0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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