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對這些真諦沒有一個清楚的概念,你就不能知道佛陀在四十五年中所教導的是什麼,對佛陀來說,他的全部教義,只是苦的說明,即使人瞭解那些存在的痛苦現象的性質,以及擺脫這些痛苦現象的方法。諸比丘,我爲何說此等真諦。

四真諦是佛陀在伽耶菩提樹下修定時證悟的。在貝拿勒斯附近的鹿野苑仙人住處(現在的薩拉納特),他爲從前的同伴、五位苦行者初次說法時所講的,後來才被人知道這則教義。此四真諦構成佛教的基本教義。

1. 苦

2. 集-苦因

3. 滅-苦滅

4. 道-苦滅之道

苦的原文爲Dukkha(古譯豆〖亻去〗)是巴利文[i],譯成英文,不能表達其含義。因爲沒有一個英文字能包括巴利文“豆〖亻去〗”的含義。

[i] 巴利是一種語文或方言,佛教的三藏經典和義疏是用此種語文寫的。它們是在瓦塔伽摩尼.阿巴耶(Vathagamani Abhaya,公元前101--77)統治時期在斯里蘭卡的康提(Kandy)附近馬特萊的阿路寺(Alu-vihara)寫的(刻在貝葉上)。

受苦、苦惱、不滿意、病,是一些近義詞;

痛苦、不幸、悲傷、衝突等,也使用過。

“豆〖亻去〗”一字包括所有上述這些意義,甚至還不止此。

雖然有人想將這個術語不譯,但是爲了方便起見,在可能的地方,苦和“豆〖亻去〗”同時並用。細讀本章之後,讀者可能會了解“豆〖亻去〗”一字在佛陀教義中的意義了。

在佛教中,從無知到有知,直到擁有充分的知識,總是含有對四真諦理解的意思。

覺悟者被稱爲佛陀,簡單的理由是:

他徹底瞭解了這些真諦的含義。

佛陀初次說法,是專門系統地宣說這些真諦的。因爲這些是佛陀教義的實質。

“像每個有情行走在地上之足跡,因爲象之足跡大,有情足跡能包括在象足跡中,四真諦亦如是,包含一切善巧法門(全部佛陀的教義)。”[ii]

[ii] 《中部》第二八經。

在巴利原典中,尤其是在經藏中,對四真諦曾以多種方式進行詳細闡述。

如果對這些真諦沒有一個清楚的概念,你就不能知道佛陀在四十五年中所教導的是什麼,對佛陀來說,他的全部教義,只是苦的說明,即使人瞭解那些存在的痛苦現象的性質,以及擺脫這些痛苦現象的方法。

就是在他同時代的一些修行者和婆羅門曲解他的教義說:

“行者喬達摩是虛無論者,他宣說有情的毀滅消失。”

佛陀聽了無一點憤慨或者不滿的表示,斷然地說:

從前(早在爲五位苦行者初次說法時)和現在,諸比丘,我只說苦和滅。[iii]

[iii] 《中部》第二二經。

懂得這種毫不含糊的說法,就是懂得佛教;因爲整個佛陀的教義,除了這一原則的運用之外,不再有別的什麼。

對我來說,好像能夠被稱爲佛陀所發現的,正是這四真諦,其餘均爲邏輯的發展和對四真諦的詳細解釋。

這是歷劫諸佛的典型教義,是他們的特點而不是別的什麼。[iv]

[iv] 《毗奈耶.大品》;《長部》第二卷。

在佛陀的教義中,四真諦至高無上。

就像鹿野苑中的教義一樣,在屍舍婆林,那時他手中收集了不少樹葉,便對諸比丘說:

──諸比丘,汝等作何想?何者量多?是我手中一把屍舍婆林葉多,還是我等頭上林中葉多?

──世尊,您手中收集之葉不多,微不足道,世尊,是我等頭上林中葉多。

──即是如此,諸比丘,我完全知道許多事物,但未向汝等宣說,我已向汝等宣說者,是少許事物。諸比丘,我爲何不說?諸比丘,彼等諸法確實無用,於清淨生活並不重要,彼等諸法不能導致厭離、無慾、寂滅、安寧、充分理解、覺悟、涅槃。諸比丘,此即爲何我未宣說。

諸比丘,我已說者爲何?

此是苦,我已說;

此是集,我已說;

此是滅,我已說;

此是道,我已說。

諸比丘,我爲何說此等真諦?此等確實有用,於清淨生活重要,此等能導致厭離、無慾、寂滅、安寧、充分理解、覺悟、涅槃。

諸比丘,此即爲何我宣說。[v]

[v]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三七頁。

佛陀是著名的,最高的無上醫王,他治病人,確實沒有競爭的對手。

佛陀的四真諦所說明的方法,是與醫生治病的方法相同的。作爲醫生,他首先診斷病情,其次是尋找病因,接着考慮去掉疾病,最後才用藥。

苦是病,愛是因或者病根(集),去掉愛,病也就去掉了,那就是治癒(滅-涅槃)。

一個病人,應當知道自己的病,應當注意避免病情的加劇,接着他應當設法去掉病因。爲此目的,他必須去看醫生,醫生爲他診斷病情並開藥方。通過藥物功效,病人的病也就沒有了,那就是治癒。

因此,苦不能忽視,而應該知道。

因爲它是可怕的病源。

愛因要除掉,要放棄。

要修八正道,因爲它是藥。

知道了苦,通過修道斷愛,而涅槃的證得就有保障了。

這就是治癒,從愛因中解脫出來。

施羅婆羅門懷疑佛陀的悟道,佛陀對他的回答是有趣的:

我已知應知,

我已修應修,

我已舍應舍。[vi]

[vi] 《中部》第九二經;《經集》第五五八偈;《長老偈》第八二八偈;《毗奈耶》第一卷第二四五頁。

因此:婆羅門啊,我是佛陀──覺者。

這個答覆清楚地表明,佛陀之所以被稱爲佛陀就是對四真諦的完全理解。

佛陀自己說:

諸比丘,通過如實了知事實真象──四真諦,如來被稱爲阿羅漢──圓覺者。[vii]

[v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三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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