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一會

青年幹警微課堂

“於海明案雖然作撤案處理,但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關於特殊正當防衛在實踐中很難認定,如何把握度量衡是件很困難的事。”

   “於海明的案子一定程度上達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但我覺得今後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例,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9月20日晚的嘉魚檢察院青年幹警微課堂上,一場涉及正當防衛案例的討論正在進行,青年幹警們針對近期備受關注的於海明案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

案情介紹

據瞭解,2018年8月27日21時30分許,劉海龍駕駛寶馬轎車在昆明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與同向騎自行車的於海明發生爭執。劉海龍從車中取出一把砍刀連續打擊於海明,後被於海明反搶砍刀並捅刺、砍擊數刀,劉海龍身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2018年9月1日,崑山市公安機關以於海明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爲由對該案作出撤銷案件決定。

在討論於海明案前,青年幹警就案件整體情況進行了集體學習。在隨後的討論中,幹警們從案件程序、定性、法律適用等多維度、多視角共同探討了此案。通過開展案例研討,既可以充分調動青年幹警積極思考、分析案情能力,又可以促進幹警深入學習了相關法條和司法解釋,以案釋法,以法解案,增強幹警對相關法律的正確理解。

供稿|張琰、楊倩文

編輯|章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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