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錯車糾紛引是否“正當防衛風波”:男司機被控拳打女方胸部,辯稱遭追打後防衛)

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一小區道路上,男女司機因錯車引發糾紛,二人各有損傷。女司機被鑑定爲輕傷二級,男司機被鑑定爲輕微傷。此後,即墨區檢察院指控男司機拳打女司機胸部,構成故意傷害犯罪。

此案一審開庭中,引發正當防衛爭議。“是她先用石頭打我,我正當防衛。”男司機張先生說。檢方則認爲,雙方力量懸殊,張先生不屬於正當防衛。

北京某高校一位法學專家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說,判斷一方有沒有防衛前提、具不具備防衛性質,除了看雙方力量對比,還要看爭執中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等因素。

“女方在激化彼此矛盾、促使自身遭受攻擊方面有重要過錯。男司機的行爲大體是剋制的,認定其構成故意傷害不準確。”這位法學專家研究涉案視頻後認爲,張先生具備防衛性質,反擊行爲大體適度。

針對此案中男司機是否面臨不法侵害、女司機持磚塊攻擊行爲該如何評價等問題,紅星新聞多次聯繫辦理此案的青島市即墨區檢察院,截止發稿前(6月23日)仍未收到回覆。

目前,青島市即墨區法院尚未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因錯車起糾紛 男女司機均報警稱自己被打了

2019年6月5日18時許,青島市即墨區一小區的道路上,男司機張先生駕駛的灰色汽車與女司機田女士駕駛的白色汽車會車。二人因錯車發生爭執,後雙方均報警。

“我在路口被一個女的打了。”在案卷筆錄中,張先生這樣向警察陳述其來派出所的原因。他回憶,自己往後倒車,留出錯車空間,對方往前開。“從我旁邊開過時,我聽那女司機罵罵咧咧的。”

監控視頻顯示,田女士持地磚尖部頂張先生胸口

張先生在警方筆錄中描述,他朝對方說了一句:“你沒看見都過來車了,還往這拐。”而對方停下車,說他沒給讓道。“不是已經給你讓開了?”“你不讓的話,我就停在這,誰都不用走。”“你這麼說話真好捱揍了(‘真好’系山東方言,即‘真該’)”

張先生的筆錄還顯示,對方從車上下來,走到他跟前,拉開他的車門,把他往車下拽。他下車後,女司機用頭撞他,“我就用手把她推開,這女的上路邊綠化帶撿下一塊方形石板來,用石板朝我身上砸,砸了幾下後,我就躲,石板砸在別人車上。”

據張先生在筆錄中描述,女司機的丈夫和朋友趕到後,擋在雙方之間勸阻,但她仍一直在罵他、用手朝他臉上扇,還把他眼鏡從臉上拽下。

而女司機田女士在案卷筆錄對這起錯車糾紛當時的爭執細節描述爲,因爲錯車,男司機罵她,他們吵了起來。她下車走到對方車門前,跟他說,“你不是要打死我嗎?你打死我吧。”

田女士在筆錄中還回憶,對方打開車門下來,她就靠在男司機身上說,“你快打死我不”,之後張先生便動手了,她跟對方打起來。“那男的先朝我胸前搗了兩拳,我上去用手撓他,他朝我肚子上踹一腳後,我從馬路邊上抱了塊石頭,用石頭頂在他身上,那男的把石頭奪過去,拿石頭扔我,被我躲過去,砸在我身後的車上,之後,我們倆相互撕扯起來了”。

對於田女士的上述描述,警方曾“提示”她,與事發監控視頻中的細節並不相符,田女士在筆錄中表示,有些細節她也記不清,打架過程以監控錄像爲準。

快遞車被“誤傷” 車載監控視頻還原事發經過

張先生、田女士爭執過程,被跟在田女士車後的一名快遞小哥目睹。

據這位快遞小哥在案卷筆錄中描述,男、女司機錯車起爭執。女司機到旁邊的馬路牙子上撿了一塊石頭,拿石頭朝着男的肚子頂了兩三下,男司機一直在躲避。接着,女司機拿石頭朝男的扔,男司機躲開了,那塊石頭直接砸在他車前機蓋上。

“我就直接下車了,那女司機還要撿石頭砸那男的,男的一直在拿手機錄像,我就打電話報警了,沒一會警察到現場。”除快遞小哥的這些描述,其車上的監控視頻,分8小段清晰記錄下爭執的具體經過。

視頻截圖顯示,張先生被認定打傷田女士胸口的一拳,疑似打在右肩上

紅星新聞記者在該監控視頻中看到,當天下午18時5分許,張先生、田女士會車,張先生倒車讓路,田女士駕車向前駛兩三米後停下,雙方爭吵幾句後,田女士下車走來,拉開張先生車門,張先生下車推開田女士。

之後,田女士一邊喊着、一邊不停用雙手推搡對方,張先生用胳膊擋推。快遞小哥無法通過,向車窗外喊了句“別打了”,另一位白衣路將他們勸開。

監控視頻顯示,田女士打了一通電話後,再次開始推搡對方,張先生仍是擋推。田女士便到路邊撿起一個塊石板,往張先生胸口頂、刺(石板尖角)了3下,爭執中石板飛出、砸到快遞車。

隨後,田女士脫去上衣扔掉,繼續邊推搡、邊喊着“你打啊,你打啊”,張先生撥打妻子電話,“你幫我撥下110……”爭執中,田女士再次撿起石板,張先生從背後猛推她,石板掉落地上,田女士欲再撿,被張先生用腳踩住。

田女士接着上前推、撓,張先生一拳反擊,疑似打在田女士右側肩膀上(這被認定爲致傷田女士的一拳)。“我已經打110報警了。”田女士聽到張先生這句話,便立刻躺、坐到地上。

見丈夫來了,田女士起身,邊喊着“讓你打我”、邊用手揮打背向她的張先生頭部,她丈夫忙將兩人分開。此後爭執中,田女士多次撿起磚塊等物。

張先生被取保候審

18時11分許,田女士左手捂右胸口處,疑似出現不適症狀。但她仍從地上撿拾碎磚塊,朝用手機錄像的張先生頭部砸去。之後爭執中,張先生一腳疑似踢在田女士肚子上,田女士再次撿拾小磚塊砸對方。

18時13分許,監控視頻結束。據悉,此後雙方未再發生肢體衝突。

警方曾組織一次調解 男司機被索賠30萬,女司機稱未收到任何賠償

爭執發生後,雙方均作了傷情鑑定。田女士爲右側第2、3肋骨骨折,屬輕傷二級;張先生屬輕微傷。

張先生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回憶,事發後,田女士未找其協商醫藥費和賠償,“警察讓我主動找對方溝通。我通過朋友找對方談,想通過調解解決。中間人回覆說,少了30萬就不用談。”

2019年7月17日,環秀派出所民警在所裏組織雙方進行了一次調解。紅星新聞記者拿到的《調解協議書》中顯示,雙方未達成調解。

調解協議書

具體爲:張先生賠償田女士的醫藥費等各項損失費共計30萬元整;雙方互不追究對方任何法律責任;此案一次性調節處理結束,雙方不得因此事發生任何糾紛,永不反悔。

對於上述協議,田女士表示同意,張先生表示不同意。

“我們想調解,給她承擔醫藥費,再賠一些營養費,對方就是咬住30萬不鬆口。給了30萬才答應諒解。”張先生的妻子對紅星新聞記者說。

相關司法資料顯示,環秀派出所接到田女士報警稱,她被打了。經法醫鑑定,田女士右側第2、3前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該局於6月27日立案偵查。

張先生收到的起訴書顯示,2019年10月17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偵查終結,以張先生涉嫌危險駕駛罪(記者備註:此處或爲“筆誤”),將案件移送至即墨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方指控張先生拳打田女士胸部

“以前教育孩子,咱不惹事、也不怕事,現在都不敢再這樣說了。”張先生說,他如今最擔心自己會因此事留下案底,以後影響孩子上學、工作等。

“他做的事情對我傷害很大。”今年6月10日,田女士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她不願多談此事細節,相信法律會給自己一個公正的結果。現在每次感冒、生氣上火時總胸口疼,已經去醫院複查了幾次。目前,她沒收到任何賠償,協商中對方只答應給2萬元。

檢方指控:男司機拳打女司機胸部 被告人辯稱其系正當防衛

2019年10月28日,即墨檢方將此案公訴至即墨區法院。據檢方指控,趙先生因行車問題與田女士發生爭執廝打。期間,張先生拳打田女士胸部,致田女士身體損傷構成輕傷二級。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張先生的刑事責任。

2019年12月23日上午,青島市即墨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對於起訴書指控的內容,張先生表示有異議,“我沒有打田女士胸部。我不認罪。”

據張先生當庭陳述,是田女士先動手、先來開他車門的,後又用石頭打他。“最大的有30公分,小的用手一把攥着。”他說,田女士拿着大石塊帶尖的(部分),朝他胸部過來撞。當時,他心裏很恐懼,感覺“這個人像瘋了似的”。另外,田女士不讓他上車,因此,他沒能上車躲避,自己屬於正當防衛。

法庭上,張先生的辯護律師爲他做無罪辯護,認爲張先生構成正當防衛。“田女士尋釁打開張先生車門,並用拳頭、石塊毆打張先生多達19次,張先生通過推、躲等方式避開田女士毆打。”

張先生的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指出,其間,視頻車主、白衣路人勸說田女士停止毆打,張先生在報警後,多次警告、勸阻田女士停止毆打。但田女士在兩人多次分離的情況下,仍主動尋釁毆打張先生。張先生行使了正當防衛權。最終,張先生受輕微傷,田女士受二級輕傷。

“田女士對比自己高、壯的成年男士充滿挑釁地用石塊攻擊、毆打、 推搡、頂撞、語言叫囂,其應該想到自己的身體健康法益可能會在衝突中受到輕傷及以下損害,但其放任這種危險,實際上是對自己法益的處置,屬於被害人自招侵害的承諾。”

公訴人當庭回應,雙方因會車問題發生爭執,雙方力量懸殊,張先生的行爲不屬於正當防衛。希望其積極賠償,取得諒解,才能得到從輕處分。

田女士在法庭上表示,不是自己主動挑釁張先生,而是對方先說要打死她。她要求對張先生重判。

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張先生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說,開庭結束後,他還曾通過律師向法院提交手機錄像截圖等證據,證明田女士的受傷並非張先生造成的,“我們未接觸對方受傷部位,手機視頻截屏顯示,對方丈夫在勸阻時,多次直接推、拉、拽女方受傷部位。”

視頻截圖顯示,田女士的丈夫在勸阻中疑似觸及她的受傷部位(左側棕紅色短袖襯衣手臂爲田女士丈夫手臂)

據悉,法院目前仍未作出一審判決。

法學專家:判斷是否正當防衛,需要看多種因素

近年來,多起被納入“天理、人情、國法”綜合考量的正當防衛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對於“正當防衛的邊界”,亦頻頻引發探討。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檢工作報告中又一次“點名”正當防衛案件。不過,相關法學專家曾提到,從實踐情況看,司法機關對一些涉正當防衛案件的把握和處理,還存在一定程度的消極保守現象。

對於張先生被控故意傷害案中的正當防衛之爭,一位北京某高校不願具名的法學專家觀看涉案監控視頻後認爲,男司機的行爲具有防衛性質。法律不會“強人所難”,要求男司機面臨對方不停推搡、持磚塊攻擊的情況下,保持絕對冷靜、只躲避不還手。

這位法學專家說,事發監控視頻顯示,女司機用石板頂、反覆推搡對方,而男司機用手機攝像、保留證據,這種情況下,他當時確實存在面臨女方的不法侵害,反擊對方右肩部一拳,並非擊打女方致命部位,也沒有連續追打,不能否決其行爲具有的防衛性質。

“實踐中,這類糾紛多是通過道歉、賠償私了。”這位法學專家表示,雙方沒有達成諒解協議,便以刑事手段介入,這對於化解矛盾沒有益處。此案的處理方式並不利於引導公民依法妥善理性解決糾紛。

另一位法學專家也表示,爭執中誰先動的手?誰是攻勢、誰是守勢?人們憑良知就可以得出判斷。從監控視頻分析,爭執過程中,女司機一直採取主動攻擊,態度兇狠,男司機基本是在抵擋,實在難忍時還擊一下。追究男司機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不太合適,有點不分是非曲直、單以(女方輕傷的)結果論。

事發視頻顯示,田女士上前拉開張先生車門,主動推搡、持地磚塊等物頂、刺對方,多次撿磚塊砸張先生頭部等行爲,檢方對此如何評價?與其受傷害結果有無成因關係?該案中是否存在張先生面臨不法侵害,通過推、躲等方式避開被田女士毆打的情形?今年6月8日,紅星新聞就這些問題致函並電話聯繫了即墨區檢察院。

6月11日,青島市即墨區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向辦案檢察官瞭解,此案已訴至法院,答覆上述問題需從法院將案卷借回,目前正在審查研究中,有結果會主動聯繫回覆。

6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再次致電青島市即墨區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請示領導後回覆。截止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即墨區檢察院的回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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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正心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作者:趙倩 高鑫 責任編輯:於正心_NBJS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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