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陝西女工程師幫村民舉報污染後獲刑 二審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7月28日,備受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案有了最新進展。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李思俠家屬處獲悉,7月28日,他們收到了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刑事裁定書》。安康中院認爲,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案件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裁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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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多名安康市民來旁聽李思俠案。受訪者供圖

據上游新聞此前

《陝西女工程師幫村民舉報污染後自己獲刑:環保衛士還是“尋釁滋事”?》

的報道顯示: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雙喜村原村民李思俠曾是陝西一家大型國企的女工程師,多年以來,她通過網絡發帖、舉報等方式,反映老家兩家石料廠存在污染環境、損毀道路的情況。

公訴機關認爲,李思俠等人的舉報存在誇大和誹謗,設限寬墩導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換屆選舉中“以維護村道、防止權力旁落爲由,煽動村民爲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惡勢力犯罪。此外,檢方列舉李思俠的7項罪名中,還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費”、拒不退還1萬元徵地款等個人犯罪行爲。

2019年2月27日,李思俠案在陝西省石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究竟是民事糾紛還是刑事案件成爲控辯雙方爭論焦點。

▲2019年2月27日,一審休息時的李思俠。受訪者供圖

2019年6月13日,石泉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爲李思俠糾集他人尋釁滋事行爲“不屬於惡勢力犯罪”。但因犯尋釁滋事罪,一審法院判處李思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同村村民張海成、魏智波以同樣罪名分別獲刑一年二個月、十一個月。李思俠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今年6月9日,此案二審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期間,控辯雙方對證據等問題存在爭議,二審法院合議庭一度兩次宣佈休庭。

期間,辯護律師在查閱錄音錄像發現,多處筆錄內容與錄音錄像內容完全不符,“存在重大不一致的地方”。“筆錄裏說認罪了,錄音裏就沒有,存在虛假證據的問題。”李思俠的家屬說。

7月28日,李思俠家屬表示,他們將持續等待李思俠等人最終無罪的判決,對此案中可能涉及的違紀違法問題將繼續舉報。

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陶瑩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 責任編輯:陶瑩_NB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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