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爲掌控犯罪對象的來源和非法所得,被告人杜某印製了招嫖色情卡片,通過卡片上的聯繫微信和電話,由被告人杜某統一與招嫖人員聯繫,並將招嫖人員所在酒店及房間號等信息告知被告人苟某或者被告人榮某,繼而由被告人苟某、榮某分別帶領各自的人員及冒充賣淫女的馬某等人,以提供虛假色情服務的方式,進入房間後對招嫖人員進行威脅、毆打,劫取其錢財。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被告人杜某某爲獲取非法利益,策劃、提起在西安市碑林區、蓮湖區等一定地域內,以酒店住宿人員爲犯罪對象,以提供色情服務爲誘餌,劫取他人錢財的犯意。

原標題:印招嫖卡片色誘酒店住客實施搶劫 9人惡勢力團伙獲刑

據陝西省西安市中院,3月29日,西安中院對杜某某等人搶劫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杜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其餘8名被告人分別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個月至一年又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分別判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被告人杜某某爲獲取非法利益,策劃、提起在西安市碑林區、蓮湖區等一定地域內,以酒店住宿人員爲犯罪對象,以提供色情服務爲誘餌,劫取他人錢財的犯意。爲此,被告人杜某某糾集了被告人苟某、榮某並與其共謀,進而通過被告人苟某、榮某糾集了被告人師某、齊某等人,被告人師某又糾集了被告人馬某甲等人。被告人杜某向其中部分被告人傳授了具體的犯罪方法,進行了組織分工,形成分組進行作案的共同犯罪方式。

爲掌控犯罪對象的來源和非法所得,被告人杜某印製了招嫖色情卡片,通過卡片上的聯繫微信和電話,由被告人杜某統一與招嫖人員聯繫,並將招嫖人員所在酒店及房間號等信息告知被告人苟某或者被告人榮某,繼而由被告人苟某、榮某分別帶領各自的人員及冒充賣淫女的馬某等人,以提供虛假色情服務的方式,進入房間後對招嫖人員進行威脅、毆打,劫取其錢財。被告人杜某並要求所有成員將劫取的財物統一上交,再由其統一管理和分配,規定由其本人佔有非法所得的70%,其餘30%由其他被告人和成員進行分配。

爲恐嚇、制服被害人,被告人杜某還購買了電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自2018年9月8日至10月16日間,在本市碑林區邊家村逸華時代酒店、如家酒店、蓮湖區草陽酒店、玉祥門內芒果酒店等地,先後六次使用匕首、電警棍、辣椒水等其他兇器及採用暴力毆打、威脅等手段,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轉賬或者劫取現金等方式,先後共實施搶劫犯罪7起,劫取金某某等七名被害人財物45626元及手機1部、戒指1枚等物;其中一次在搶劫過程中還毆打被害人張某致其頭面部多發皮膚裂傷,經鑑定屬輕傷二級。

西安中院經審理查明事實,認爲原審法院判決認定犯罪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遂做出上述裁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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