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父母老了嗎?

你是獨生子女嗎?

這裏有一條消息跟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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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哦!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就《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主要內容進行發佈。《條例》共40條,對養老體制和原則、家庭贍養、居家養老、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參與社會發展等內容進行了規範,特別引人關注的就是獨生子女享有陪護父母的假期。

據瞭解,內蒙古“50後”一代即將整體進入60—70歲的老年階段。40年前,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率先響應基本國策,而目前他們的養老問題日益凸顯,生病住院缺少護理等問題日趨嚴重。獨生子女作爲一個特殊羣體,其應當享有一些相對特殊的權利。據此,《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贍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贍養人陪護時間;贍養人爲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設立獨生子女法定陪護假,這既是對實行計劃生育國策的積極呼應,也是爲子女履行照料護理義務提供有效保障的重要舉措。

此外,還規定了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特別扶助制度,要求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發放特別扶助金,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予以調整;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收住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等措施。

記住哦

生子女

身邊是獨生子女的要相互轉告

發揚雷鋒精神

讓更多的人享受這一待遇

來源:正北方網、內蒙古晨報

責任編輯: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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