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了一個字

嘉慶十五年(公元1813年)春天,皇上下了一道著名的“連坐詔”。其實,擬這道詔對嘉慶來說,也是不得已的事。他看到吏治腐敗居然到了官賊一家的程度,只要竊賊賄賂上了地方官,那地方官是可以毫不手軟地誣良爲盜,將失竊的苦主投入牢獄。無可奈何之下,嘉慶才下了一道“連坐詔”,規定凡各地發生竊案,若地方官破案不力,牽連無辜,皆連坐,或者貶職問罪,或者撤職爲民。

打這道“連坐詔”通告全國後,盜賊爲患的情況還真是好多了。這年七月間的一天晚上,天氣苦熱,雍和宮中,嘉慶揮汗如雨連夜御覽奏摺,旁邊一個叫做仁和的老太監打着蒲扇。猛地,嘉慶精神爲之一振:他看到了由刑部轉呈上來的湖北松滋縣的一道奏摺。

松滋縣本是長江邊的一個小縣城,一向民風純樸,盜賊不興,可是在今年六月初的一個深夜,城中卻突然發生了一聲震破天的銃響,驚得一縣百姓不安。第二天早晨,知縣徐永浩就命衙役速速去查清,銃響是怎麼回事。一會兒,衙役來報,說這銃響乃是從該縣經營糧棉油茶的首富羅清雲府中發出來的。於是,徐知縣當即率衙役前往羅府。

羅家銀庫就在羅家大院的後院,由府裏請的一個叫張超的武師和他的徒弟許勇看護。張超在江湖上素有飛鏢王之稱,他身揣八隻飛鏢,一把砍刀,端的有神出鬼沒所向無敵的能耐,少許幾個毛賊在他手上絕對討不到便宜。所以自從由張氏師徒護庫後,羅家銀庫從來沒出過絲毫紕漏。

幾天前許勇請了假,回老家本省枝江縣宜平鎮完婚。夜晚,就讓佃戶鍾祖順頂替,陪同張超值班。因爲鍾祖順不曉武功,爲萬全計,羅家就將家中一杆火銃,給他權作武器使用。

不想當晚值夜班時,長夜難熬,張超閒着無事,就拿鍾祖順來開涮,說鍾祖順對武術一竅不通也就算了,跟在自己屁股後面照樣可以混飯喫,何必扛着這麼一杆火銃,冒充打獵啊,真夠寒磣的。鍾祖順本就是個愣頭青,被說得惱火,就摟響了火銃,向張超的方向開了一銃。鍾祖順本只想借火銃嚇唬嚇唬,卻不想一銃打個正着,將張超打了個遍體開花,當場斃命。

弄清情況後,徐知縣當堂判決,由於張超是孤家獨口,沒有苦主,因此,徐知縣以羅清雲用人不當,肇事擾民爲由,罰銀五百兩入官庫,火銃沒收,並出資盛殮張超入土;肇事者鍾祖順火銃誤傷人命充軍一千里,以示儆尤。

看了這道奏摺,嘉慶覺得松滋縣知縣徐永浩對這件事辦得乾脆利落,處理得也算是恰到好處。稍有不足的是,雖說是誤傷,但到底是人命關天,儘管張超沒有苦主,但是將肇事者鍾祖順僅充軍一千里,還是太便宜了點。於是,嘉慶就信手提起筆,蘸着硃紅,將那個一千里的“一”字,改成了“三”字。

御筆這麼一改,嘉慶心中是熨帖了,誰知就因他改了一個字,從此引起了一系列事端。

二、肇事者不幹

奏摺修改御批後,經刑部轉湖北按察使,最後轉回松滋縣知縣徐永浩手中。

徐永浩看到奏摺中聖上將鍾祖順的充軍一千里,改成三千里,心中猛地一激靈,雖是七月盛夏季節,卻無端嚇出了一身冷汗來。他立即升堂,將一干人犯及其家屬,羅清雲、鍾祖順,以及羅的老妻羅李氏,鐘的老妻鍾吳氏等,帶上堂來跪下,聽他宣判。在宣判中,徐知縣特別說明,鍾祖順充軍改作三千里,乃是聖上的御批。接着,徐知縣又撫慰鍾祖順道,你是無意陷於命案的,儘管安心上路好了,朝廷明鑑,總有一天會赦免你,到時你自會安然返家的。

鍾祖順表示服判。

但有一人卻不服判,這就是鍾祖順的老妻鍾吳氏。她聽到丈夫由充軍一千里,改成三千里,心想一千里好辦,最多不過是到廣東雲南,要是三千里,可是要充到黑龍江烏蘇裏去了,那可怎麼受得了,都四十多歲的人了,只怕此一去,老命就丟在那兒了。於是,頗有心計的鐘吳氏不哼不哈地,叫兒子推過來一架獨輪車,她收拾了一個小包袱,坐了上去,讓兒子推着就走。兒子問,媽,要上哪兒啊?鍾吳氏說,還能上哪兒,回鄉唄。但當獨輪車走到僻靜處,鍾吳氏又讓兒子推車轉向。兒子問,媽,你胡折騰個啥,這又是要上哪兒?鍾吳氏說,傻蛋,咱這是爲了蒙過那坑人的知縣。我這一調頭,是上省城找按察使衙門,打官司告狀去。不然,你老子半個月後,就要走上回不了頭的流徙路了。鍾吳氏抱着小包袱,坐在獨輪車上,由兒子推着,一路曉行夜宿,吱吱呀呀地,就從松滋趕到了湖北省城武昌縣。到了武昌,不及尋個旅店歇下,就找到了按察使衙門,當門喊起冤來。

按察使程式衝,硬着頭皮升堂辦案。

據鍾吳氏訴說,松滋縣銃響一案,與她丈夫鍾祖順完全無關,他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只知當天知縣徐永浩大人來羅府查案時,主人羅清雲將鍾祖順叫到一邊,要求鍾祖順承認是他在頂替許勇值班時,誤將張超一銃打死,爲此,羅清雲許諾給鍾祖順三百兩銀子與三畝地的酬報。同時承諾,徐知縣最多爲此判鍾祖順充軍一千里,判後再由羅清雲出銀爲鍾祖順活動贖罪回鄉。因見財起意,鍾祖順就將一切擔承下來了。現在,徐知縣遵聖命將一千里改判三千里,那就不是一回事了。

訴冤之後,鍾吳氏解開隨身攜帶的小包袱,從中取出三畝地地契一張及紋銀三百兩,說這些就是羅家的酬勞,然後一一擺列在堂前,讓程式衝過目。

這一下,按察使程式衝犯了難:這個充軍三千里,是聖上御批的,他可不能冒着砍頭的風險擅改聖上的批示。但要是他不改,卻也難,如果鍾吳氏所述當真,事情有一天穿了幫,豈不成了他與那個該死的徐永浩一起欺矇聖上,最終他還不是個死?

左右爲難之下,程式沖決定還是先將鍾吳氏安置下來,穩住再說。然後派手下一個名叫陳德的幕僚,便衣潛行,到松滋縣去祕密複查銃響命案。

三、添了個人犯

幾天後,陳德完成使命,回到了按察使衙門,向程式衝面稟了他所獲得的銃響命案真相。

原來那天晚上,是張超一個人當值,鍾祖順並沒有頂替許勇陪班,他的確是後來被羅家以良田三畝,紋銀三百兩說動頂槓的。那張超的死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陳德說,起因是羅清雲與張超有嫌隙。羅清雲給張超的每月僱銀是一百兩,而且訂了三年的合約,但當羅清雲看到張超值守半年,夜夜無事,就想減僱銀,張超不幹,要上縣衙打官司。於是羅清雲就心生一計,要用半夜銃響來嚇走張超。想你姓張的儘管武術高明,總捺不住一銃的威力吧,不想這一銃就將張誤打死了。到第二天徐知縣來羅府中查案時,羅清雲無法交代,只好收買了鍾祖順來搪塞。徐知縣也就人家給個棒槌當了針,判了鍾祖順了事。

聽了陳德的介紹,程式衝問,照這麼說,那晚羅家是真沒發生竊案?

陳德說,回大人的話,那晚羅家是真沒發生竊案。羅家後院的銀庫小人是祕密察看了的,那可是牆高壁厚,雙層瓦蓋,窗閉門鎖,油漆一新,絕無被盜的痕跡,也沒聽到有被盜的傳言。

程式衝問,這麼說,那銃是誰放的呢?

陳德說,回大人,據在下的推測,這銃只能是羅清雲自家放的,否則他哪捨得放血收買鍾祖順?這些有錢人,朝大活人放聲銃,只是玩兒似的,覺得沒有拿錢擺不平的。

程式衝問,難道徐知縣就判斷不出來真兇?

陳德說,在下打探得知,當日徐知縣到了羅府,羅府請人頂槓的事早已商定,徐知縣見事不涉盜案,張超又無苦主,羅祖順自己也承認了,就只好那樣判決,看上去倒也合理合法。

程式衝聽了,心中火起。想你姓徐的固然一了百了,放過了羅清雲,便宜了鍾祖順,卻弄得今兒個鍾吳氏到按察使衙門翻盤來了,難道想讓我來替你當替罪羊?

接着,程式衝也不及細想,發文給松滋縣,令將鍾祖順、羅清雲等一干人犯押解到武昌來,他要親自複審。

四、按察使施刑

有了鍾吳氏提供的部分人證物證,以及陳德的私訪作旁證,羅清雲犯有連環三罪,是不容辯駁的:一是持銃傷人一命,二因傷人而收買佃戶頂罪,三是對徐知縣遮瞞案情。而更爲嚴重的後果是,羅清雲欺瞞了聖聰,導致聖上御筆親書的聖旨落了空,這可就是天大的欺君之罪了,就是爲此砍下他的頭,也不爲過。既然羅清雲犯有如此大罪,那個輕信羅犯的徐知縣,自然也應按律治罪,跑不了的。而作爲能釐清此案的程本人,自然是爲聖上立了大功,不枉爲一省執法長官了。

因此,在審訊中,凡羅清雲不認罪不招供時,程式衝皆動用各種大刑伺候,就連當時最慘烈的刑罰倒懸錐股,也用了不止一次。此刑就是將人終日倒懸着,以火炙紅的鋼針錐其雙股,此時倒懸的人血往下湧,全身腫脹,痛得徹骨徹心,卻又喊不出聲來,聲音憋在喉嚨口,真是比死了還難受。

羅清雲是個富商,終日錦衣玉食,何曾嘗過這種要死不能要活亦不得的滋味?只好不問青紅皁白,你問什麼,他就招什麼,將那連環三罪一股腦兒都應承了下來。

就這樣,程式衝給羅清雲定了“以銃斃人兼欺瞞官府罪”收監。鍾祖順固然免了以銃斃人罪,但是與羅清雲狼狽爲奸,見利忘義,欺哄官府,加之他又是此案的重要人證,因此,也暫時收監,等待刑部對此案複審再說。

奇怪的是,一身是傷的羅清雲,在簽字認罪時,卻是臉帶冷笑,堂上的程式衝見了,不由得心中一驚:莫非此案還有隱情?

退堂後,程式衝將心中的疑慮向陳德說了,陳德說:“在下也認爲,還有一點很是可疑。”

程式衝急忙問:“疑點何在?”

陳德說:“就是那個徐知縣在此案中到底扮演何種角色,在下實在拿不準。在下到松滋私訪時,得知他到羅府與羅清雲有過一次兩人間的談話。至於談話內容,別人不知,在下也就無從打聽了。不知其中會不會有什麼貓膩。”

聽到陳德如此說,程式衝心中倒釋然了。辦案時,官員爲避免當事人見面,分開訊問,本也是情理中的事。而徐永浩與羅清雲單獨談話後,仍判鍾祖順充軍,就說明羅清雲對徐永浩並沒有講真話,足見羅清雲的罪不可赦。

爲此,程式衝以五品大員的身份約見了七品的松滋縣知縣徐永浩。誰知,當談及銃響一案的主犯應該是羅清雲時,徐永浩微微一笑,慨然說:“大人,卑職以爲,大人以羅代鍾,實際並沒改變事情的真相,它仍是一誤傷人命案。難道將充軍三千里,安到另一個人頭上,就是遵聖命了麼?焉知不是畫蛇添足,自作聰明,反使聖上爲難,因爲聖上原意是要將鍾祖順充軍三千里。因此,卑職對大人的擅改案情,實在不解,卑職仍堅持原來的判決,並上報刑部。”

在清代,徐永浩與程式衝分屬不同系統,本不屬程式衝管,且徐永浩年屆三十,正是年輕氣盛之時,你沒有拿住他的脈,他焉能就範?因此,程式衝雖然官大兩級,也奈何徐知縣不得,兩人不歡而散。

程式衝在隨後上報刑部的文書中,按羅清雲的交代,寫明瞭與徐永浩上報的完全不同的銃響命案案情,要求釋放鍾祖順,改判羅清雲充軍三千里。

五、赴刑部喊冤

羅清雲年過五旬,三代爲商,幾經沉浮,才成爲松滋縣的首富,可見其決非等閒之輩。就在聖上改判充軍三千里御批下來之初,他就料定鍾祖順是不會對加判甘心就範的。後來滿縣傳聞,說鍾吳氏到省城按察使衙門喊冤去了,他就作好了應對的準備。果然,不久後,程式衝便派人將他囚赴武昌。他的夫人羅李氏就隨囚車同行,在武昌租店住下,隨時瞭解案情進展。從衙門打聽到按察使程式衝要改判羅清雲充軍三千里時,羅李氏馬上按其夫事先的囑咐,帶一干僕人,攜材料進京告狀了。

這回羅李氏上告的部門是刑部。

清時,刑部主管簡稱堂官。當時刑部的堂官,就是三品銜的左都御史蔡進階。他剛接到湖北按察使程式衝的報告,報告稱,松滋銃響命案的主犯乃是羅清雲,羅犯案後買通佃戶鍾祖順頂替,從而引導松滋縣知縣誤判。同時附上了羅清雲收買佃戶的三畝地的地契與紋銀三百兩。

與這份按察使報告同時到達的還有松滋縣知縣徐永浩的一份文書,文書中,徐永浩堅稱銃響命案的主犯仍是鍾祖順,並稱按察使判決羅清云爲主犯,是枉判。

正當蔡進階爲這兩份針鋒相對的報告爲難時,羅李氏上門告狀了。蔡進階即刻升堂,當面聽取羅李氏的告狀。不料,他一看羅李氏遞上的狀子,一聽羅李氏的訴告,頭都大了。

據羅李氏稱,銃響命案其實是一件持銃盜竊案。那天深夜,竊賊持銃潛入羅府後院金庫,將張超一銃打死,隨後打開門鎖,席捲了大批金銀,越牆而逃。天亮後,來羅府勘查被竊現場的知縣徐永浩,看到牆高壁厚,現場也無法找到任何線索,當即大怒,說羅家是自盜欺人。多半是自家的賬做不攏了,才做這種籠子欺騙官府與世人。隨即,徐永浩又與羅清雲祕密私談,對羅清雲說,我若按你故意設盜殃及無辜性命上報,我也不怕你不承認,光那七十二種刑罰就夠你喝一壺了。但若按你的意思,我以盜竊案上報,按聖諭,我也要因此丟官。因此,咱們不妨商量個兩全之策。你給些錢財,九牛拔一毛嘛,找個佃戶頂槓,就說是值班時因怨起意,放銃嚇人,不想誤傷人命,我輕判他個一千里充軍也就罷了。這樣,這件麻煩事也就掩過去了。當然,下官爲你效勞解災,你是不能不有所表示的。

這樣,被迫無奈的羅清雲只好許諾鍾祖順三畝良田與紋銀三百兩,替他編了個頂許勇值班,與張超起衝突的故事自首頂罪;同時又封銀一千兩,送給徐永浩作謝儀。羅清雲自家失盜,還要花錢免災,着實是喫了個啞巴虧。可是世道如此,又有什麼辦法呢?好在事情總算是了結了。誰知會起後面這許多變故呢?

聽到這兒,蔡進階的腦子裏早已是一團亂麻。他當即宣佈退堂,讓羅李氏先找地方歇息等消息。

羅李氏呈上了羅家失竊總單,和鍾祖順領到錢地後給的收據,可謂證據確鑿,蔡進階早就看明白了。如今看來,這個銃響命案有三種說法:第一種是那個知縣徐永浩堅持的,乃是鍾祖順誤傷人命案;第二種是按察使程式衝堅持的,是羅清雲借銃報復案;第三種就是眼下羅李氏所說的,不唯是一件盜竊命案,還帶出了一件地方官持案要挾勒索案。

蔡進階不是一個沒良知、沒能力的人,以他的經驗判斷,他覺得第三種可能性極大。現在吏治腐敗,什麼樣的腐敗招法都可能出現,他是有領教的,這豈是萬歲爺的一道詔命就能萬事大吉的?

但他只要一想到,是嘉慶親筆將那一千里,改成了三千里,他一腔義憤就冷下來了。也就是說,皇帝已經欽定鍾祖順是主犯了,他若擅自重新調查,妄加改動,那可就是打皇帝的板子了,他一個三品官,能有這種能耐與膽量嗎?就不怕喫不了兜着走?

反覆思量後,蔡進階就覺得最高明的招法,只能是將這銃響命案的三種說法及相關證據,一股腦兒交給聖上去處理,方是脫身的上策,就是聖上罵他無能,罵他尸位素餐,也比他攬下這個棘手的案子強得多啊。

六、皇帝爲了難

時間已到了八月中旬。這天,嘉慶依然揮汗如雨地在雍和宮讀奏摺,他讀到了刑部送上來的一道摺子。這道摺子厚厚的,卻破天荒只涉及了一件事,就是湖北松滋縣的銃擊命案。嘉慶記得,他在上個月對此案有個御批,怎麼到這會兒,又呈上來了呢,莫非其中另有蹊蹺?

讀罷之後,嘉慶沉吟了!單從摺子及其各自附帶的證據看,這案子究竟如何,一時還拿捏不準。但有一條嘉慶卻認識到了,就是他那個一千里改成三千里,改得不妥當;他那個連坐詔下得太急,鬍子頭髮一把抓,鬧得地方官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助長了官盜一體的邪氣。

眼下,刑部上這道摺子,顯然是將挑子撂給了他,不但想要他收回那道三千里的御批,還想他就這個案子作出決斷來,這可就將他難住了。因爲就眼前這些材料,他是什麼決斷也做不出來。嘉慶正不知如何是好呢,一偏頭,看到了一旁替他打着蒲扇的老太監仁和。嘉慶突然想起,這仁和是侍候過乾隆皇帝的老太監。想當初太上皇乾隆還在世時,自己每每碰到什麼疑難事兒,總喜歡向太上皇請教。這會兒嘉慶看到仁和,不由就問了句:“你給朕說說看,當日父皇遇到一時拿不出主意的摺子時,會怎麼辦?”

仁和道:“先帝爺在時,凡遇到這類摺子,都是訓斥遞折人一頓說,這人喫飯是幹嗎的,就是要幹事的哩。你既然喫了皇家的飯,這事又歸你管,你推給咱家代管了,那你這碗飯還想不想喫?咱中國這麼大,幹事的人少,喫飯的可不少呢。那臣下自然嚇得屁滾尿流,乖乖地辦去了。不過,訓完了,先帝爺還得加上一句說,你儘管放手去辦,只要不添亂,出了事有朕給你兜着。”

仁和這幾句話啓發了嘉慶。第二天,嘉慶召見了刑部堂官左都御史蔡進階,當面下旨道,松滋縣的銃擊命案,就由刑部作主,重新辦理吧。那個三千里,朕收回得了,免得捆綁你們辦案的手腳。不過,朕把話說在頭裏,而今是多事之秋,各地積案堆積如山,你得做出個榜樣,儘快對此案拿出個明白結果來。要是誰再敢李代桃僵,那這碗皇家的飯,他是準喫不成了。

蔡進階當即叩頭道:“臣遵旨。請陛下放心,這案子臣即使是肝腦塗地,也要將它儘快辦得明明白白的,不辜負聖恩。”

七、夜圍宜平鎮

枝江縣宜平鎮是長江邊的一個富鄉鎮,居民多經營水運。鎮中間一條寬石板路,直溜溜的有一里路長,路兩邊盡是商店酒館煙館及磚瓦大戶。

這年六月間,在外多年回鄉完婚的許勇,結婚時還是捉襟見肘,婚事辦得勉勉強強,誰想在婚後不長的一段時間內,竟奇蹟般蓋起了兩進八間的磚瓦大宅,還購進了一百畝良田。此後,許勇再也不出門打工了,過起了地主般養尊處優的日子,每日裏招朋引伴,花天酒地起來。

有鄰居問許勇是在何處發了財,許勇說,俺這幾年不過是隨師傅張超給富人保家護院而已,哪裏談得上發財?前些時,俺師傅張超無故死於銃下,師傅又無子息,所以我就有幸繼承了師傅的積蓄。

八月中旬的夜晚,天氣仍然燥熱,許勇自個一人到得江邊,在月色下迎着清涼的江風,在稀疏的樹林中,玩了幾趟拳腳,又打腰間掏出飛鏢來,朝空中夜歸的一羣雀兒,信手打去兩鏢,喊了聲着,應聲有兩隻雀兒落地,許勇也懶得去拾,正要歸去時,聽見有人讚揚說,好鏢法,只不知對陣時,此鏢能否敵得住一銃?

許勇聽了,喫了一驚,見林間月光下,出現一個短打裝束、身材魁偉、腰帶兵刃的黑影。許勇向那人一揖說:“不知此話從何而來,願聽高人高見。”

那人說:“照我看,鏢是敵不住銃的,更禁不住銃從身後打來,要不然何以那晚,你師傅飛鏢王張超身揣的八隻飛鏢,一隻未少,就在一聲銃響下喪了命?”

許勇故作鎮靜地說:“高人這話我就不懂了。銃響時我並不在場,後來我聽說乃是松滋縣首富羅清雲着人蓄意所爲。所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這與我師傅的鏢技如何,是完全不相干的。”

那人緊接着說:“既然不相干,那你說說,這個羅家失竊的賬單是怎麼回事?”儘管月色朦朧,許勇還是看得清楚對方手中高舉着的,果然是一張羅家的報竊清單。許勇知道對方是有備而來,便不再言語,抽出腰邊大刀,與對方過起招來。雙方你來我往有幾十個回合,許勇見覷不到對方破綻,便退後一步,收了刀,雙手猛地向對方一連射出六鏢。不料,對方早有防備,側身江邊一棵大樹後躲過,當下就跟進了四名兵勇,各人手持一杆軍用火槍,站成一排,對準了許勇。無奈,許勇只得乖乖就擒。對方向他出示了刑部逮捕要犯的令牌,許勇這才知道,這些人是刑部辦案人員,他作的案發了。

刑部辦案人員擒獲許勇後,連夜又抄了許勇的家,抄出金銀及金銀器皿若干,都是與失竊賬單上對得上號的,接着又抄出火銃一杆。捆綁着的許勇,一見這杆火銃,嘆口氣說:“真是天亡我也。兄弟們本來是勸我得手後逃走的,可是我看到松滋的狗官徐永浩那樣結了案,我就放心了,不願逃了,這纔有了今日。”

隨後許勇招供,那晚是許勇糾合江湖盜友,以他新婚後來看師傅爲由,攜酒肉招呼師傅張超,暗地裏讓人從背後開火,以銃擊斃張超。他再輕車熟路,擰開金庫門鎖,引衆人盜竊了一筆金銀器皿後分贓四散。接着,許勇招出的同夥,也一一落了網。那杆從他家抄出的火銃,正是兇器。

八、換了按察使

案子破了後,嘉慶下旨罷了程式衝的官,讓吏部選派了爲官清廉有鐵吏之稱的三品大員鐵冶,任了湖北按察使。可憐程式衝到摘下頂戴花翎,向鐵治交割時,還不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他問鐵冶:“大人,在下勤謹爲官幾十載,卻落個如此下場,可否有所賜教?”

鐵冶說:“在下出京時,曾蒙皇上召見。談到閣下時,皇上說了四個字:庸官添亂。閣下可否三思?”

送走程式衝,鐵冶不及歇息,命人將仍在獄中的羅清雲、鍾祖順押解過來,隨他前往松滋縣。兩天後的中午時分,鐵冶一行人到達松滋縣。此時,已是暑氣消退、金風送爽的九月初了。那松滋縣知縣徐永浩,正在堂前的太師椅上悠然喝酒呢,聽到一聲吆喝,新任按察使鐵冶大人到,嚇得撂了酒壺,從椅上滾了下來,連穿戴也未及完整,就迎了出去。

看到徐永浩如此狼狽,鐵冶只作沒看見,當即就要他引路前往羅府。徐永浩心中凜然一驚,硬着頭皮在前頭給鐵冶帶路。

到了羅府,一行人在管家的指引下,勘察案發現場。來到羅府後院的金庫門前,鐵冶問:“不知徐大人對金庫到底遭到盜竊否,有何見教?”

徐永浩說:“回大人,卑職早就勘察了,金庫無恙,凡金庫瓦楞牆頭,門窗格扇,均無損。”

徐永浩的話一落音,鐵冶就走到金庫門前,指着新換的門鈕門鎖問管家,這是怎麼回事,爲什麼要換成新的?管家說,當日被竊,盜竊者是在持銃打死張超之後,扭斷門鎖而入,故而只好換成新的。管家並讓人交出了扭斷了的舊門鈕門鎖。鐵冶叫從人收下,此時的徐永浩已臉色煞白。

一行人又走到了張超中銃死難處,當日驗屍的仵作已經在那兒等着了。鐵冶問仵作:“據張超的傷勢看,他是中了長銃身亡呢,還是中了短銃身亡的?”仵作說:“大人,據小人看,張超乃是近距離中了大銃身亡的。”

鐵冶就問徐永浩:“聽說當日該銃已讓貴縣罰沒了,能否請大人派人取來一見?”

取來看時,卻是一把短銃。仵作接過,細看了,說:“張超絕非死於此短銃。大人請看此銃,還是新的呢,一銃也沒放過呢,銃膛內鐵珠的擦痕,一絲也無呢。”

接着,一行人又走到了當日案發後徐永浩與羅清雲密談處。鐵治說:“徐大人,當日你在此處與羅清雲議及案情,並統一口徑定以佃戶持銃誤傷結案,並索要羅家紋銀一千兩,可有此事?”

到了這個節骨眼上,徐永浩只好硬挺着說:“決無此事,望大人明察。”

鐵冶怒喝一聲:“抬上來!”便只見從人擡出十足紋銀一千兩,列於堂前。

鐵冶說:“徐大人,此銀兩剛從府上搜出,有貴夫人字據爲憑。以銀兩的成色與銀兩底層的記號看,就知此銀兩是羅府所特有,並從羅府搬到府上的。”說着,鐵冶從銀兩中拿出一錠翻了過來,讓其細看,原來錠底都有星號,這是羅府爲了防止做生意受騙被詐而做的記號。

這時,鐵冶才掏出聖旨,就在羅家大院宣讀起來。聖旨雲,松滋縣知縣徐永浩就地免職,並隨銃響命案一干疑犯,一同赴刑部就審。

案子終於落下帷幕。

之後,嘉慶每每想到這個一波三折的銃響命案,都不由得感慨萬千:一件本來很容易查明白的案子,竟經過這麼一番從上而下,又從下而上的折騰,才真相大白,甚至連自己也給套進去了,差點落下笑柄。而這一切,全是由一個腐敗貪贓的知縣引起的。真個連小小知縣都是座山啊!這些都不是他的一道連坐詔所能解決的。感慨之餘,嘉慶皇帝不由揮毫,寫下七律一首,其詩云:

內外朝臣盡紫袍,何人肯與朕分勞。

玉杯飲盡千家血,銀燭燒殘百姓膏。

天淚落時人淚落,歌聲高處哭聲高。

平時慢說君恩重,辜負君恩是爾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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