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

相关文件规定,幼儿园要有独立的园舍,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而市区尚书名府小区第8栋18层楼的一楼商铺却被改成了幼儿园,且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幼儿园岂能建在高层建筑内

【新闻背景】

商铺改建幼儿园

尚书名府小区一直在遮遮掩掩施工的临街商铺,最近露出装修“成果”,引起该小区部分业主不满。

据小区一位业主反映,该小区8栋楼下一楼商铺一直施工,起初大家以为只是门面装修,最近才获悉,原来是有人将商铺改成了幼儿园,且幼儿园的室外活动场所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这才引起业主关注。

有业主表示,国家明文规定幼儿园不能建在高层建筑下面,将商铺改建成幼儿园,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还可能因为孩子们上课、课外活动使用音响设备等影响居民休息。

一位业主担忧:如果日后发生高空抛物砸伤幼儿园的小孩,又不能找到肇事者,岂不是整栋楼的业主都要受牵连?这种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大家的利益。

采访中,也有业主赞成在小区建幼儿园,认为这样方便适龄儿童上学和家长接送。

【记者调查】

公共区域被占用

19日,记者在尚书名府小区8栋看到,一楼商铺紧邻书胜路,6间商铺门前的装修已见雏形,由几个特殊造型和一间小房子组成的隔栏,将商铺门前区域围成半封闭状态,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

商铺内部已打通,几名工人正在施工。而在该小区斜对面、仅一路之隔就有一家私立幼儿园,二者距离约300米远。

记者了解到,我国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幼儿园建设标准》明确规定,幼儿园在选址与规划布局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

同时,我省制定出台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也规定,幼儿园要有独立的园舍、无安全隐患,有户外活动面积,幼儿人均2㎡以上,绿化面积占全园总面积的30%以上。

【部门回应】

已叫停室外装修

小区物业公司一陈姓经理介绍,8栋一楼的商铺共有6个门面正在装修,因涉及占用公共面积和施工噪音扰民,物业接到小区业主投诉后,曾与施工队沟通,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对方根本不予理睬。他说,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对此也无能为力。

“接到市民投诉后,我们迅速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确认该幼儿园室外活动场所占用了公共面积。”咸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给该幼儿园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幼儿园的室外装修已处于停工状态。

商铺改建成幼儿园是否符合标准?咸安区教育局综合股金股长表示,如果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一般要看新建场所是否符合办园基本标准。对300米至500米范围内已建有幼儿园的,一般在这个服务半径内不再批准设立第二家幼儿园。目前,教育部门暂未收到该小区幼儿园的办园申请。

记者从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大队了解到,尚书名府小区审批的规划里没有配套幼儿园,商铺改建成幼儿园有没有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