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股市變動牽動了無數投資人的神經。山東未名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581,以下簡稱“未名醫藥”)股票跌宕起伏。10月24日收盤價7.78元,下跌10.10,跌幅1.45%。上週四10月18日一度跌到6.11元。

  10月18日,未名醫藥發生了1筆大宗交易,總成交數量爲40.46萬股,總成交金額爲250.85萬元,成交價格爲6.20元,當日收盤報價6.35元,漲幅-5.79%,成交金額1463.01萬元;大宗交易成交金額佔當日成交金額17.15%,折價2.36%。

  中國資本觀察記者調查發現,除了股市方面的起落,未名醫藥已被證監會山東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多方關注。8月22日,未名醫藥公佈的2018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未名醫藥上半年實現營收2.94億元,較去年同比下降44.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則下降更多,同比銳減96.84%。

  面對有關部門的警示或關注,未名醫藥日前發佈公告稱,淨利潤的大幅下滑,與該公司沒能拿到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科興)今年上半年的財務數據有關,相關投資收益不予確認。爲此事,雙方一度對簿公堂。未名醫藥有關工作人員告訴中國資本觀察記者稱,二審結束後,北京科興已向未名醫藥有關方面發送函件,雙方已就財務數據查看等問題展開溝通。但財務數據查看時間仍有待確定。

  

未名醫藥大宗交易明細(2018年10月18日)

  證監會給未名醫藥負責人發警示函

  此前,證監會山東局曾對未名醫藥有關負責人潘愛華、丁學國、方言出具警示函,表示證監會山東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未名醫藥在編制2017年半年度報告的過程中,在未取得充分依據的情況下,調整了公司全資子公司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參股公司科興生物有關財務信息,導致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有關科興生物的相關信息披露不符合真實、準確的要求。

  7月27日,未名醫藥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稱,公司 2017 年營業收入 1,162,416,642.55 元,淨利潤 388,411,585.68 元,預計 2018 年上半年盈利 500 萬元至 7800 萬元。原因之一,是參股公司北京科興拒絕提供近期財務報表,可能出現不能確認投資收益情形,使公司短期盈利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未解決與北京科興之間的糾紛,雙方對簿公堂。未名醫藥訴北京科興“股東知情權”案件二審判決已於9月26下達,法院維持原判,支持了未名醫藥審計機構查閱北京科興2017年度及2018年相關財務會計報告和財務報表。

  對此,中國資本觀察記者近期多次通過科興生物官網公示的電話聯繫該公司有關人員,均無人接聽。郵箱採訪內容亦沒有任何回覆。未名醫藥相關人員則表示,科興生物目前已發送有關函件進行溝通,法院裁定的事項將在雙方商定後擇日開展。

  判決結果的執行

  對未名醫藥期後利潤有利?

  未名醫藥日前發佈公告表示,未名醫藥全資子公司訴北京科興“股東知情權”案件二審判決爲終審判決,其依法執行將對公司2017年財務報表的審計及相關數據確認、2018年三季度及以後的財務報表順利編制掃除障礙,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有利影響,有利於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二審判決究竟對未名醫藥的利潤數據是否會產生有利影響?目前不得而知。中國資本觀察記者調查發現,未名醫藥利潤銳減,並非未取得北京科興財務數據一個原因。

  公開資料顯示,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是山東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佔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的26.91%的股份,認繳金額爲3800萬元。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未名醫藥對北京科興擁有控制性權利。

  8月22日,未名醫藥公佈的2018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未名醫藥上半年實現營收2.94億元,較去年同比下降44.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則下降更多,同比銳減96.84%。

  2018 年 7 月 14 日,未名醫藥發佈了《2018 年半年度業績修正公告》,對業績修正的原因進行了披露。其表示,2018 年半年度業績修正的原因之中,包括北京科興當前仍拒絕提供近期財務報表,如報告期未取得北京科興財務數據,則不予確認對北京科興的投資收益。

  而主要原因中還包括,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政府規劃影響而停產。

  同一法人名下的企業

  積怨如此名目繁多?

  同時,科興控股針對未名醫藥及其法人潘愛華的(其同爲北京科興法人)的另一起訴訟,否認其未提交財務數據一事,其提出的其他訴訟請求,透露出雙方積怨不僅僅涉及北京科興是否提交財務數據那麼簡單。

  根據未名醫藥6月發佈的公告,未名醫藥及全資子公司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追加第三人申請書及民事起訴狀等訴訟材料。根據該案件材料,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科興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訴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潘愛華關於“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

  中國資本觀察記者在查看該案件基本情況時發現,原告科興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出的訴訟請求中,包括: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佔領和查封北京科興辦公樓和廠房 、限制公司員工人身自由、擾亂疫苗正常生產秩序等損害公司利益的侵權行爲,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請求判令山東未名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發佈關於“北京科興現任董事會成員爲潘愛華、楊曉敏、盧毓琳、李鵬飛、曹建增處於空缺狀態”、“潘愛華爲北京科興總經理”、“北京科興的印章證照己經遺失或者被盜”、“北京科興拒絕向股東提供財務數據” 等不實信息 ,並撤回已經發布的相應的不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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