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自治区食安办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自治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食安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自治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自治区食安办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盛焉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疆自治区食安办组织召开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学校(幼儿园)普遍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了机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加强对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为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会议强调,当前学校和幼儿园食源性疾病仍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学校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存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重视不够,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

会议要求,针对当前和今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落实好三个责任:

第一,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食堂外包经营的学校要明确食堂外包的准入条件并严格执行。二是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应建立健全供餐单位遴选制度,和遴选出的配送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三是自行经营食堂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将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并逐级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原料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有关要求。四是有条件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要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保证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

第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一要积极争取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支持,改善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条件;二要明确主体责任。三要建立健全制度。制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自办食堂、外包食堂等严格规范。四要积极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学校家委会的作用。四要逐步建立学校约谈机制,适时约谈发生重大或者典型学校食品安全案件的地方党政领导,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第三,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切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青少年饮食安全、身体健康。

新疆自治区食安办组织召开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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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刘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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