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文明史上一場空前慘烈的大浩劫,在歐洲無數古堡城鎮、在亞洲的丘陵平原、在南亞的熱帶雨林,無數座古鎮城市被摧毀、蕩平,戰爭中的平民流離失所,他們中有些被屠殺,有些被炮彈和航彈無差別的轟炸,還有更多的人死於外傷感染……

儘管二戰結束後,國際社會設置和提出了多項保護平民的公約和決議,但實際上,平民在戰爭中的處境仍是虎尾春冰。二戰結束後,美國又發動和參與了多次局部戰爭,在絕大部分的衝突中,平民的生存權仍遭受嚴重的侵犯和踐踏。“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西方的殖民主義導致了全世界範圍內5000萬到5500萬人的死亡。時間相對短暫,但卻可以說見證了人類歷史上最多次的屠殺。他們中的大部分打着諸如民主自由的崇高旗號”。

以越戰戰爭爲例,在越南戰爭中共有約200萬平民死亡,佔整個戰爭總死亡數的一半以上,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死於美軍投射下來的燃燒彈、集數炸彈和美軍有意的屠殺。在美國200多年的攘外戰爭中,爲何屢屢屠殺平民?是個別美軍士兵的偶然行爲,還是美國戰爭體系存在問題?是意外?還是另有隱情?

從越南戰爭看美軍交戰法則

美萊村大屠殺是美軍在越南戰爭時期製造的一起慘案,在這場大屠殺中,約500名平民被有組織地屠殺(在美國官方最開始發佈消息時,將美萊村屠殺事件描述成了一次針對越南頑敵的勝利,表述成殲敵百人,美軍0傷亡的合法戰鬥),當時美軍事法庭的調查結果判定有30名軍官和士兵與美萊村大屠殺的罪行事實有關聯,調查的結論是他們犯下了224項嚴重罪行,但事後無一人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而在被披露出來的屠殺事件中,美萊村慘案不過是冰山一角。

如果沒有法律上的、原則上的允許或默許,美軍針對越南平民的殺害事件不可能是經年累月、無休無止的。美國不可否認,美軍的交戰原則及戰爭體系存在嚴重問題。交戰規則是指揮官抽象的行動命令“包含着國家戰略政策目標、任務需求和法律要求而製成的一種軍事規則或命令”。在1960年中期,美國軍方將戰爭演變爲以計量統計爲基礎的公司治理體系,早在朝鮮戰爭時期“殲敵數字”的概念就已得到了應用,並在接下來的越南戰爭中發揮到了極致,製造高額的“殲敵數字”對軍官隊伍的晉升至關重要,對於沒有完成“殲敵數字”指標的部隊,會被懲罰和怪罪。

在這種以計量統計爲基礎的治理體系下,美軍部隊通過屠殺平民的手段來充“殲敵數字”的行爲也見怪不怪了。此外,“美軍交戰法則的含混不清使美軍士兵可以捏造任何理由來爲殺戮開脫”,很多美軍士兵利用交戰法則“賦予”他們的漏洞去屠殺越南平民,如越南平民在看見美軍後做出“怪異舉動”時,美軍有權開火。越南平民們看到美軍時不能奔跑,當眼鏡蛇武裝直升機懸停在頭頂時,平民們應站在原地。正因如此,美軍針對越南平民的屠殺行爲愈演愈烈,美軍不用擔心軍事法庭的懲罰,對平民開火“心安理得”。

“昭昭天命”與種族歧視主義。

“昭昭天命”論是19世紀後在美國廣爲認可的思想信條,它是在美國人開疆拓土的狂瀾中應運而生的。“昭昭天命”論認爲美國人揹負着上帝的使命,並受上帝的指引去教化那些未開化的民族和地區並傳播文明,它包含了盎格魯撒克遜民族優越性理念,帶有極強的種族歧視色彩。這種表面的“德操”使征服之路變得暢通無阻。美國國家研究所研究員尼克·特斯所表達的“蛄蚵法則”則是“昭昭天命”論的延續,他認爲,在越南戰爭期間美軍屢屢屠殺平民的原因之一是美軍的種族歧視思想,美軍認爲,越南人只能勉強算人,“不用煩心,只不過多死了幾個蛄蚵而已。它們越早死光,我們越早回家”。

種族歧視思想使美軍在歷次攘外戰爭中肆意屠殺他國平民,從美墨戰爭到伊拉克戰爭,美軍均有針對平民的屠殺和襲擊紀錄,特別是本世紀美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其導致的平民死亡人數保守估計在50萬以上,佔整個戰爭期間總死亡人數的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伊拉克戰爭時期美英聯軍裝備了大量高科技精確制導武器,但仍出現瞭如此多的平民傷亡事件,“意外誤炸”的辯詞是說不過去的。

從“頭皮政策”到“昭昭天命”再到“蛄蚵法則”,種族歧視主義思想在美國從未間斷。它影響着美軍對外戰爭的交戰法則和戰爭體系,是造成別國平民大量死亡的原因之一。雖然近些年來美軍針對平民的襲擊事件數量有所下降,但仍是不計其數、觸目驚心的。美國應尊重他國平民的生命權,反思美國內長期存在的種族歧視主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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