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10日至16日,由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等34名被告人、2被告單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採礦、聚衆鬥毆、尋釁滋事、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22項罪名的重大涉黑案件在蚌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組織利用家族勢力,長期大肆非法開採,對當地採礦行業形成全面壟斷和非法控制。

原標題:安徽一涉黑案,涉及22項罪名,庭審持續了7天

9月10日至16日,由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等34名被告人、2被告單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採礦、聚衆鬥毆、尋釁滋事、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22項罪名的重大涉黑案件在蚌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自上世紀90年代起,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四兄弟通過販賣砂石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基礎。2004年,劉兆本等人從事非法採礦。2005年,劉兆本擔任新城口村黨總支書記(後兼任村主任),爲劉氏兄弟在當地形成強勢地位和非法斂財提供了有利條件。2006年,劉兆剛成立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控制採礦所必需的炸藥,劉氏兄弟及其他成員陸續加入,開始了長達十餘年非法採礦的違法犯罪行爲。

2007年,劉氏兄弟爲爭搶工程項目,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排擠、打壓競爭對手。當年4月,被告人馬士鳳糾結百餘人持械與他人鬥毆,用剷車推到企業院牆,此事在當地產生重大影響。至此,以劉氏兄弟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之後,劉氏兄弟以強行兼併採石散戶等方式,對當地採石行業形成全面非法控制,該組織進一步發展坐大。

多年來,該組織爲維護自身利益,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採礦、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衆擾亂社會秩序、強迫交易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爲。該組織利用家族勢力,長期大肆非法開採,對當地採礦行業形成全面壟斷和非法控制;強佔村民土地,強遷村民祖墳,興建宗祠、豪宅,震壞村民房屋,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對當地羣衆形成了心理強制、威懾;無視安全法規,在非法開採中造成多人死傷;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利用非法採礦等手段獲取的鉅額經濟利益,大肆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庇護,以黑斂財、以財養黑、以錢開路、禍害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自然環境、政治生態和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該案涉案人數衆多,爲提高庭審效率,法院先後數次組織召開庭前會議,聽取了控辯雙方對非法證據排除、迴避、證人出庭等程序性問題的意見。整個庭審活動持續7天,在法庭主持下,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親屬和社會各界羣衆等一百多人旁聽了庭審。

案件將擇期宣判。

來源:安徽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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