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際幼兒園”無辦學資質被查:一年學費近6萬 家長起訴索賠34萬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因爲涉及一起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家住成都高新區的李女士和付女士將“某菲克IDS國際幼兒園(南城校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撤銷入學合同。

12月5日,這起訴訟在成都高新法院開庭審理,同時被起訴的還有幼兒園所屬的成都某菲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以及曾一同以該幼兒園名義招生的另一公司四川某創世紀實業有限公司。

起訴理由爲家長交了兩年11.36萬元的學費,在該幼兒園辦理了入學手續,結果孩子才上了一年半,幼兒園就遭到舉報投訴,因沒有辦學資質,遭到教育局的查處。家長請求法院判決退還所交學費,同時,要求被告承擔34.08萬元的三倍賠償。

幼兒園無辦學資質

一年半後經歷“風波”

2019年7月,成都某菲克IDS國際幼兒園(南城校區)經歷了一場風波,接連遭遇家長的舉報投訴。在這場風波中,已經給孩子辦了入園手續的家長們發現,幼兒園其實也並沒有辦學資質,“是個違規學校。”

於是,其中兩名“受害”家長李女士和付女士,將該幼兒園和其所屬的所屬的成都某菲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以及曾一同以該幼兒園名義招生的另一公司四川某創世紀實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天眼查數據顯示,成都某菲克IDS國際幼兒園總部設在成都,主要經營範圍覆蓋西南地區,目前在成都及重慶均有多家分園。起所屬的成都某菲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於2016年9月註冊成立,註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爲楊某。四川某創世紀實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3月,註冊資本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同爲楊某。

目前,該公司處於存續狀態,涉及四個開庭公告,都爲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李女士和付女士是其中之一。

學費一年56800元

家長起訴要求三倍賠償

事情要從去年3月份說起。

李女士及付女士的孩子,被送到位於成都南城都匯小區附近的“某菲克IDS國際幼兒園(南城校區)”,並簽訂入學協議。她們一次性繳納了兩學年共計113600元的學費。

入學協議顯示,園方的簽章單位分別爲:成都某菲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及四川某創世紀實業有限公司。李女士介紹,上述兩家公司均以“某菲克IDS國際幼兒園(南城校區)”參與到招生活動中。

但就在今年7月份,該公司遭遇投訴舉報,家長們也發現它其實並沒有辦學資質。於是,他們聯合起來,向法院提起訴訟,將該幼兒園,以及此前招生時入學協議中所涉的成都某菲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四川某創世紀實業有限公司兩家公司列爲了被告。成都高新法院於今年10月25日正式立案受理。

他們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提出,上述兩公司實爲“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共同實施了欺詐行爲,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基於合同法的規定,對於被告欺詐而建立的入學合同關係應當撤銷,退還所交學費113600元;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退還服務費用,並可要求服務者承擔服務價格的三倍賠償,故要求被告承擔340800元的三倍賠償。

爭議焦點:

是否適用三倍賠償?

在庭審中,被告成都某菲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及四川某創世紀實業有限公司代理律師稱,本案屬於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並不屬於經濟法範疇的消費糾紛。法院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另外,雙方建立的合同是教育培訓合同關係,而幼兒園已履行教育培訓啓蒙服務,說明約定已經實現。

而對於涉嫌欺詐,被告代理律師稱,不存在欺詐,“被告從沒有隱瞞未取得資質的事實,營業執照也已經清楚的顯示了教育經營範圍。”但原告代理律師認爲,幼兒園應當取得許可後再招生辦學,即許可是前置條件,被告屬於無證違規辦學,招生過程中也在以幼兒園名義招生,就是一種誤導行爲。

雙方就相關問題爭論不休,記者獲悉,該案仍在審理,法庭當日並沒宣判。

(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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