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4月,吴某与他人共同组建诈骗“工作室”,组织人员在互联网上使用木马病毒盗取企业会计人员QQ号后,冒充相关企业负责人QQ号,通过聊天安排单位会计转账实施诈骗。近日,诈骗“工作室”主犯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原标题:会计公司群里被骗85万,成员除了她都是骗子)

现代快报讯 为了方便工作,很多的单位都建有QQ群、微信群,而前一段时间扬州高邮某企业现金会计被拉进一个“工作群”,却在“老板”和“老板娘”的指使下被骗走了85万元。原来这个工作群里除了会计,其他人都是骗子伪装的。近日,诈骗“工作室”主犯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开庭审理现场 通讯员供图

2018年4月25日,扬州高邮一家公司现金会计王某突然被拉进一个群里,群里有“老板”、“老板娘”、“同事”等人,“老板”说谈了一个合同,让王某汇款。“老板娘”也乘机附和,说这个合同比较急,王某不敢懈怠,立马按“老板”指示向“老板”提供的账号汇款65万。钱汇过之后,“老板娘”让其赶快汇尾款20万,王某又按“老板娘”意思汇到之前帐户20万元。

当“老板”再次让王某汇80万时,王某觉得有问题于是便打电话给老板娘询问,发现老板及老板娘根本没有在QQ上让其汇款,意识受骗,立马报警。高邮警方经大量侦查工作发现广西籍男子吴某、刘某、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实施抓捕。经连续多天的蹲点守候,于9月12日凌晨在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梁某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三人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化身为“老板”、“老板娘”及“同事”,步步为营,让会计深信不疑,最终得手85万元。

主犯吴某是广西人,今年37岁。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吴某很聪明,对于电脑操作这方面,尤其是如何盗号骗钱这项“技术”,非常在行。2018年4月,吴某与他人共同组建诈骗“工作室”,组织人员在互联网上使用木马病毒盗取企业会计人员QQ号后,冒充相关企业负责人QQ号,通过聊天安排单位会计转账实施诈骗。在工作室里,吴某负责部分日常管理并为诈骗“工作室”中人员提供木马病毒等技术支持。刘某则为工作室”提供场所,并提供银行卡账号用于转移赃款。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吴某不仅自己通过QQ进行诈骗,而且还亲自“带徒”教授诈骗手段。

被抓后,吴某等人退还赃款85万元并得到被害单位谅解。近日,高邮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他相关人员也另案处理。

李超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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