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週四承諾,將斥資1.3億美元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負責審查該公司如何調整其審覈規則,爲其更好地監管平臺內容提供長期支持。

  Facebook稱這筆錢是“初步承諾”,用於支付6年的運營費用,包括董事會成員的工資、辦公空間以及包括理事成員、律師和HR在內的員工工資。由金融服務公司Brown Brothers Harriman管理的一家企業信託公司將負責監督董事會的預算和行政管理。

  這筆錢標誌着對一個尚不存在組織的重大投資,但它可能會爲公司的一些最棘手的決定承擔責任。近年來,Facebook在如何處理虛假信息、仇恨言論和圖片內容方面一直飽受爭議。

  Alphabet旗下的YouTube和推特也曾多次被抨擊。不過,Facebook是首家賦予獨立機構對如何處理類似問題的決定權的社交媒體巨頭。

  “他們說到做到,”聖約翰大學助理法學教授凱特-克朗尼克(Kate Klonick)說,“這是一大筆錢,也是一筆長期投資,不會消失。”Facebook允許克朗尼克參加一些董事會的內部討論。

  該機構可被稱爲“Facebook的最高法院”,它將像上訴法院一樣運作,由五人組成的專家理事裁決因Facebook內部努力執行其內容標準而引起的爭議。除了在個案基礎上做出有約束力的決定外,理事會還可以向Facebook提出政策變更建議,而Facebook則必須公開對此進行處理。Facebook將選擇理事會的前11名成員,而這11名成員將選擇剩餘的董事會成員,任期爲三年。

  自去年以來,篩選理事會成員的工作一直在進行中,當時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寫道,儘管他對公司在社會中的角色持樂觀態度,“但如果沒有足夠的保障,人們將濫用這些工具來干預選舉,傳播錯誤信息,並煽動暴力。”

  在推出理事會之前,該公司在全球各地舉行了聽證會,並就其計劃和反饋撰寫了大量報告。在週四宣佈該計劃的同時,Facebook還宣佈理事會成員的確定將進一步推遲;Facebook表示,它預計在明年年初之前不會宣佈理事會成員。

  除了理事會的資金和時間安排的消息外,Facebook還發布了一份由社會責任諮詢公司BSR委託撰寫的60頁報告。Facebook表示,它希望這份文件能夠影響理事會未來的行動。對於遊說Facebook支持該理事會的一個人權組織聯盟來說,這顯然是一個勝利。

  該文件建議理事會考慮內容危害性是時“不能僅因言論自由”就忽視可能造成的廣泛損害,並說委員會應該根據聯合國人權原則爲其判定依據。它還認爲,Facebook應該向因內容而受到傷害的人提供經濟補償,前提是“在損害可以進行經濟評估的情況下”。

  “我們覺得有責任,也收到了反饋,認爲理事會應該以人權原則爲基礎,包括言論自由、隱私和救濟的權利,”Facebook的治理主管布倫特-哈里斯(Brent Harris)說到。

  “他們甚至稱這份報告是理事會可以依據的初始文件之一,”克朗尼克表示,“我認爲,公民社會組織有機會比以前更具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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