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鄭州恆升府第小區的業主們撥打法治頻道新聞熱線反映,他們購買房子的面積縮水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李先生告訴記者,2011年12月9日,他以單價6187.58元每平方的價格,購買了鄭州市恆升府第四期的一套92.12平方米的商品房。

可是,當他拿到房產證時,卻發現了問題。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遇到類似問題的並不止李先生一家。

業主們告訴記者,出現問題後,開發商的態度讓他們很難接受。

對於業主們遇到的問題,欄目法律顧問說,當初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時,已經約定的很明確。

蘇汝國

欄目法律顧問

河南仟方律師事務所

對於開發商多收的房款,房本下發之日起,多收那部分,可以要求按照銀行貸款利率,對業主進行補償。

那麼,爲何會出現,購房面積和房本實際面積不符呢?隨後,記者來到恆升府第物業公司瞭解情況。

對物業的這種說法,業主們卻不認同。

原來,小區裏有的業主實際房屋面積大於之前購房的面積,差價已經補交給了物業公司。

隨後,記者在網上查到了恆升府第的開發商是,河南恆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並根據河南恆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信息,來到了鄭州市花園口鎮人民政府。但是在這裏並沒有找到該公司的辦公地點,律師通過查詢,發現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已經過期。

針對該公司目前的情況,欄目法律顧問對業主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蘇汝國

欄目法律顧問

河南仟方律師事務所

目前,在河南恆升房地產公司工商登記註冊地已找不到公司工作人員,也就是說,現在買房人已經與河南恆升房地產開發公司失去了調解的基礎。根據民事糾紛一般來講只有兩種途徑,一個是調解;另外一個是訴訟。建議買房人通過訴訟途徑,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取得勝訴判決之後,通過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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