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的今天,日军侵占南京,开始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

1937年12月13日上午,日军相继侵入南京城,即开始对城内的俘虏和平民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规模屠杀。据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对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谷寿夫的判决书中确认“在谷寿夫部队驻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构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

日本史学家洞富雄也认为:“在南京整个城市,被害者的总数说是三十万人,或南京地方法院所列举的数字一一三十四万人,似乎可以说接近实际的数字。”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日军的大屠杀,有的是集体屠杀。1937年12月15日,日军在汉中门外集体屠杀难民和警察2000余人,先用机枪扫射,再用木柴汽油焚尸。有的是分散的屠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说:“日军在街上漫步”,“不分青红皂白地屠杀中国的男女和小孩”。“在日方占领南京市的最初两三天,至少有一万两千

人的非战斗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害了”。

日军的杀人方法灭绝人性:砍头、劈脑、切腹、挖心、水溺、火烧、割生殖器、砍去四肢、刺穿阴户或肛门等,无所不用其极,令人毛发悚然。有的日军杀人取乐,先往中国难民身上浇汽油,后用机枪射,中弹全身着火的难民痛苦挣扎,日军则鼓掌狂欢;有的日军令难民脱光衣服,破冰下水捕鱼,看着难民寒栗难受而幸灾乐祸;有的把人头割下,挑在枪刺上,漫步街头,嬉笑取乐。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影像

日军的南京大屠杀,证据确凿,铁证如山。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立法形式确立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本文摘自《抗战史上的今天》,上海远东出版社2017年1月)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抗战史上的今天》

杨冬权 主编

上海远东出版社 2017年1月

本书以一年365天的日期为序,每天讲述从1931年9月到1945年9月中国抗战历史上发生在这一天的与抗日有关的事件或人物。这365个故事中的许多故事是过去同类题材中从来没有讲述过的新鲜故事。这365个故事,既反映了下面战场的抗战,又反映了敌后战场的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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