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官方:中國境內任何企業非法生產銷售CFC-11都將被打擊

中新網7月26日電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26日指出,生態環境部對包括CFC-11在內的ODS非法生產和使用採取零容忍態度,一旦發現任何中國境內企業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CFC-11,都將依法堅決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

資料圖:生態環境部。 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生態環境部今日(26日)召開2018年7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問,近期,《自然》雜誌發表文章,指出自2012年以來大氣中CFC-11濃度下降速度明顯減緩,而現有庫存的逐年排放難以解釋該現象,增加的排放很可能源自新生產的CFC-11,且主要來自東亞地區。隨即有媒體報道明確指向中國存在非法生產使用的情況。請問生態環境部如何看待此問題?

劉友賓就此指出,中國政府一貫高度重視並認真履行國際環境公約。《蒙特利爾議定書》許可範圍外的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生產和使用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爲,一直是我們重點監管和執法打擊的對象。

他稱,媒體和相關機構報道出來之後,生態環境部迅速開展調查研究,進行分析研判,第一時間組織執法力量開展全面檢查,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之中。我部對包括CFC-11在內的ODS非法生產和使用採取零容忍態度,一旦發現任何中國境內企業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CFC-11,都將依法堅決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

他表示,近期,我們還將組織打擊ODS非法生產使用專項行動,廣泛收集舉報信息,梳理違法線索,加強對相關行業的規範與監管。歡迎各方通過“12369”舉報電話提供信息和線索,一經查實,將堅決依法嚴懲。

他進一步指出,自1989年加入《關於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1991年加入約定書以來,中國政府積極履行公約,累計淘汰ODS約佔發展中國家半數,爲保護臭氧層和減緩氣候變化做出了貢獻。我們願意繼續與國際社會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中國的履約能力建設,特別是在提升監測研究和執法能力、打擊非法生產和使用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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