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这些文明行为是被鼓励与支持的

快一起来看看吧!

市、区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文明行为以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正向激励。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德模范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礼遇以及困难帮扶制度。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对其职工、成员的文明行为进行奖励。

鼓励、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人员、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支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鼓励宣传文明单位经验和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

鼓励单位在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捐赠、扶贫、济困、赈灾、救灾、救孤、助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支持、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并提供法律服务、权益保障和生活救助。

鼓励公民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以及器官。

尊重和保护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捐献行为和人格尊严。

无偿献血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在血液使用方面依照有关规定获得优先、优惠待遇。

鼓励公民为需要急救的人员拨打急救电话呼救,并提供必要帮助。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鼓励火车站、汽车站、体育场馆、会展场馆、酒店宾馆、大型购物和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和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品生产经营等容易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器械。

鼓励、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志愿者等户外工作人员提供饮用水、加热饭菜、避暑、避雨、取暖等便利。

鼓励在车站、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配备爱心座椅、独立的母婴室。鼓励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爱心座椅。

道路、广场、交通设施、公园、商业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医疗卫生机构、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鼓励单位厕所向社会免费开放。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鼓励在学龄前儿童、老年人集中的活动场所和窗口服务场所设置第三卫生间。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依法设立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便利。

鼓励学校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范畴。

鼓励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窗口单位设置志愿服务站点,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必要帮助。

建立志愿服务记录、评价和嘉许回馈制度,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志愿者有困难时可以申请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鼓励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服务品牌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来源:文明淄博

本期编辑:任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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