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县交通局原局长陈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11月16日在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开庭,梅列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在担任尤溪县交通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及索取他人财物5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归个人或私营企业使用达380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特别严重。等待他的是漫漫铁窗路。

小官大贪

一个科级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瞒天过海,挪用公款3800多万元。这是发生在尤溪的一起大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三明市移送起诉涉案金额最大的挪用公款案。该案当事人多年来在交通局里“乾坤大挪移”而无人察觉,违纪违法手段令人震惊,其中的教训发人深省。

“小官大贪”事件频频曝出,不断刺激公众神经。从一定程度上看,腐败与职务高低、权力大小没有必然联系。交通局局长“小官”虽不大,却握有实权,他们往往处于管钱、管物等重要部门或关键岗位,权钱交易易发。

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相比,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恶劣风气甚至贪腐行为,负面影响则更加直接、更加具体:扶贫款被截留了,集体财产被私吞了,职能部门“吃拿卡要”了等等,他们像蛀虫一样,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吞噬政府公信力,啃食人们的获得感。

已查办的“小官大贪”案例都证实:任何形式的中饱私囊,任何躲过监管区的钱权交易,都是与民争利,让民众憎恶。权力一旦失去制约,思想一旦没有底线,贪婪者就会挡不住各种形式的糖衣炮弹,腐败行为就会变本加厉,硕鼠不除,其恶如虎。

打击“小官大贪”,治标要靠精准执纪和重拳高压,治本则要靠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

一方面,要通过案件查处,提高其腐败的“死亡率”;

另一方面,要采取教育警示预防措施,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真正做到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干部、防止类似案件再发生,使基层干部打心底认识到党纪国法的权威,感受到利剑高悬的震慑。

“乾坤大挪移”本来是金庸先生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里的一门绝门武功。然而在现实中,却被一名交通局局长练得炉火纯青,真是令人“佩服”。看来,公家钱被 “乾坤大挪移”式的腐败也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关键点。要想堵住腐败的这条途径: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管,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管和限权,强化财经纪律,防止权力被滥用;二是细化公款公物的使用管理,对公款公物的情况进行公开。

信息来源:平安三明

本期编辑:徐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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