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悲劇!吉安一男子因超車操作不當造成4死1傷.....

微友發博稱:“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同心學校二年級三班的謝老師,陳老師,我想問問你們所作所爲對得起你的三尺講臺嗎?現在的教育已經淪落如此嗎?作業家長批改,不會還要接受老師冷嘲熱諷,那請問老師是做什麼的?目前,該學校及當地教育局尚未對此事回應,網友內容暫無官方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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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駕駛不僅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規,

更是對自身和他人生命健康安全

極不負責任的表現。

春節本因一家人歡歡喜喜、熱熱鬧鬧,

然而卻因違反交通規則造成天人永隔的悲劇。

近日,

吉安萬安縣人民法院

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司機賴某

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圖片源於網絡)

2018年2月,賴某駕駛小汽車搭乘妻子、兒子、岳父、岳母及妻妹五人沿萬武公路去往萬安縣城,當行駛至武術鄉新蓼村角公坑路段時,因快速超車過程中操作不當使車輛墜入公路旁邊的水庫。

造成賴某的妻子、岳父、岳母、妻妹當場死亡,兒子輕微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賴某盡全力施救,並請求他人報警和撥打120急救電話。經萬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認定,賴某付事故的全部責任。

(圖片源於網絡)

法院審理後認爲,賴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在駕車超過覈定人數,超車時未確保安全距離又操作不當,造成四死一傷的特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爲構成交通肇事罪。鑑於王某在案發後投案自首、積極賠償並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有積極悔罪表現,同時考慮到本案死者均是賴某的親屬,發生事故後,賴某自身也受到了嚴重的身心打擊,加之其家中上有高齡老人要贍養下有未成年兒子要撫養的事實,爲維護社會大局及家庭的穩定,故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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