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首例單身女性爭取凍卵案開庭 凍卵權利之爭再引熱議)

國內凍卵十分嚴苛,取卵當天,男性不能及時提供精子,同時拒絕供精做試管嬰兒;患有惡性腫瘤且即將進行較大劑量放化療前。

單身女性凍卵權利再次引發熱議。

全國首例單身女性爭取凍卵案於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當事人徐女士(化名)2018年11月14日去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生殖科諮詢凍卵事宜,並通過相關檢查確認身體正常、卵子健康,但她提出的凍卵需求卻遭到了拒絕,原因是無法提供結婚證。醫生當時表示,醫院無法爲單身女性提供凍卵服務。爲此,徐女士將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告上法庭。

針對單身女性是否擁有凍卵權利一說,在法律法規上的主要爭議在於,一方面,原衛生部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規範》(衛科教發〔2003〕176號)中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正因此規定,目前實際操作中,單身女性無法使用精子庫、凍卵等人工輔助生殖相關技術行使自己的生育權。我們醫院也是一直禁止此類行爲發生,但國外凍卵實際操作可行也存在多年,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報價也能達到數萬元。”廣東某三甲醫院輔助生殖科醫生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另一方面,《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姻法》第25條也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以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7條中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基於此,早先有分析人士指出公民需包括單身女性,因此需要對單身女性的凍卵權利給予放行。

凍卵,是一種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在女性處於較佳生育年齡時,人工提取成熟的卵子加以冷凍保存。被取出的卵子會常年保存在零下196攝氏度的液氮中,卵子內部所有新陳代謝和分子運動都將處於停滯狀態,在需要時復甦卵子,即可進行體外授精,形成胚胎後再移植。

按照目前的規定,即使已婚,要想在國內獲得凍卵也要求十分嚴苛。一是女性取卵當天,男性不能及時提供精子,同時拒絕供精做試管嬰兒的;二是患有惡性腫瘤且即將進行較大劑量放化療前,可以將卵子取出冷凍,保存擁有後代的機會。

“對於凍卵,現階段還存在一定誤區,一個冷凍卵子從復甦到懷孕的實際幾率一般在4.5%-12%,且因產婦年齡的增長,懷孕的成功率也會逐漸下降。”前述輔助生殖科醫生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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