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广安讯(唐世兵 李振亚)11月22日下午3时30分,由广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2018年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在市民广场新闻发布中心召开。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移民局局长王建玲在发布会上做了通报:广安6个区市县全域属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特困区域,2014年,共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村820个、贫困人口32.48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8.6%。脱贫攻坚以来,广安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力聚焦精准、持续攻坚作战,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7年底,全市累积投入各类扶贫资金近300亿元,减贫25.3万人、退出411个贫困村和摘帽3个贫困县。今年以来,全市已投入扶贫资金91亿元,实施重点扶贫项目119个、到村到户项目5537个;4.6万名贫困人口、215个贫困村、摘帽县的119个乡镇,全部达到脱贫标准,为全域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王建玲在通报中从四个方面概括1—10月工作推进情况:

(一)多方促进稳定增收。一、是发展产业促增收;调整优化贫困地区产业结构,新(改)建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8.2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9万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企业+基地+贫困户”等经营模式,新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466个,直接带动8900余人稳定增收,助力21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标。二、是多元经营促增收;三是助力就业促增收。

(二)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一是保障住房安全。紧扣时间节点,抢抓项目进度,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成住房3297套,惠及11005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083套,土坯房整治10112户,确保了贫困群众住上了安全舒适好房子。二是改善居住环境。实施以“四改三建”、农村垃圾整治、洁净水行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居住条件舒适化”工程,全市411个脱贫村农村院落整治面达到100%,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三是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

(三)强化政策兜底保障。一、实施教育扶贫。全市发放各类助学金6.3亿元(不含义务教育阶段“三免”资金),惠及学生53.2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4.2万余人,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二、实施健康扶贫;三、实施低保兜底。持续巩固“两线合一”成果,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将低保标准提高到3840元/人•年。截至目前,为22.69万贫困群众累计发放低保金3.31亿元。

(四)抓好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一、强化组织领导。出台《广安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广安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等文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全市治理工作;二、强化专项治理;三、强化问题整改。

新闻发布会从扶贫业务的角度,就部分扶贫政策也进行了简要解读:

(一)精准识别

1.贫困户识别

(1)识别标准:2014年建档立卡识别标准为2013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农村居民。当年新增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国家公布的当年脱贫线为准。

(2)识别程序:农户自愿申请→第一次民主评议→信息比对→第二次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乡镇审核→第二次公示→区市县政府审定→公告。

2.贫困村识别

(1)识别标准:“一高一低一无”,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程序:自愿申请→乡镇审核→第一次公示→区市县政府审核→第二次公示→市扶贫移民局审核→省扶贫移民局复核→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

(二)精准退出

1.贫困人口退出

(1)退出标准。①国家:“两不愁,三保障”,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②省:“一超六有”,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2)退出程序。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10月上中旬完成)→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评估检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市逐级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11月底前完成)→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六有”大数据平台、市精准扶贫数字管理系统中销号。

2.贫困村退出

(1)退出标准。①国家: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②省:“一低五有”,即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2)退出程序。村“两委”退出申请(10月底前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初审→在贫困村所在乡(镇)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评估检查→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11月底前完成)→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六有”大数据平台、市精准扶贫数字管理系统中销号。

3.贫困县退出

最后新闻发布会对记者提出如何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如何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等王局一一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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