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丁某、劉某、李某等人,於2016年至2019年2月20日期間,組建出租車司機微信聯絡羣“總站小分隊”、“總站總羣”,相互配合長期駕駛出租車在柳州市柳南區文筆路汽車總站出租車候客專用道內進行霸道載客,以前後夾堵車的方式攔截外來正常運營的出租車,迫使正常營運的出租車無法在汽車總站出租車候客專用道內載客,以達到爲其一夥人能夠“霸口”汽車總站載客,進而實現其拼車、議價不打表、拒載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實現賺取更多車費的目的。3名被告人涉嫌長期駕駛出租車在柳州市柳南區文筆路汽車總站進行霸道載客,進而實施其議價不打表、拒載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擾亂出租車行業正常秩序,被柳南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柳州市出租車行業一度存在議價、

強行拼客、霸道搶客等亂象,

這些問題引起了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

2019年2月始,柳州市在全市範圍內

開展出租車“亂象”整治專項行動。

那麼,那些拒載、不打表的

出租車司機們結果如何了呢?

近日,柳南區人民法院審理這樣一起案件!

2019年12月19日,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丁某、劉某、李某 3人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一案。3名被告人涉嫌長期駕駛出租車在柳州市柳南區文筆路汽車總站進行霸道載客,進而實施其議價不打表、拒載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擾亂出租車行業正常秩序,被柳南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案件由該院院長關宇擔任審判長,柳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鄧柳權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丁某、劉某、李某等人,於2016年至2019年2月20日期間,組建出租車司機微信聯絡羣“總站小分隊”、“總站總羣”,相互配合長期駕駛出租車在柳州市柳南區文筆路汽車總站出租車候客專用道內進行霸道載客,以前後夾堵車的方式攔截外來正常運營的出租車,迫使正常營運的出租車無法在汽車總站出租車候客專用道內載客,以達到爲其一夥人能夠“霸口”汽車總站載客,進而實現其拼車、議價不打表、拒載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實現賺取更多車費的目的。

法院經審理認爲

被告人丁某、劉某、李某多次攔截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作用相當,均爲主犯。鑑於丁某、劉某、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針對該案映射的出租車從業人員恣意擾亂行業正常秩序的現象,柳南區法檢兩長同庭審理,當庭宣判,對打擊出租車行業亂象、肅清行業風氣有着重要意義,也體現了法檢兩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積極參與、推動和規範社會治理,爲構建社會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拒載、不打表,還霸道載客?

小編只想說:活該被判刑!

想賺錢,

守法經營,纔是唯一出路!

編輯:嘿森林

來源:柳南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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