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8年兒童權利十大事件出爐 “未成年人強姦案冰釋前嫌”入選

未來網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 李盈盈)今天是世界兒童日,今年也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頒佈29週年的紀念,全世界都在關注兒童福利和權利保護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問題。

即將過去的2018年,國家、政府、社會爲兒童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大事,與兒童的權益保護密切相關?

未來網記者對其中部分入選事件的相關情況進行了梳理分析,發現這些兒童權利事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親情暴力、網絡空間安全、兒童參與、校園性侵、頂層設計、受教育權等方面。

對於“2018年兒童權利十大事件”之一的“校園性侵”這一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問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張雪梅告訴記者:“兒童性侵害,特別是女童性侵案的頻發,暴露了相關法律制度和設施的不足和家長與孩子雙方性教育的缺失。社會的關注更重要的是要提升家庭、學校、服務機構以及全社會的兒童保護意識,完善相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兒童遭受性侵,嚴厲打擊與專業化處理針對兒童的性侵犯罪等更深層面的探討。”

11月20日,2018年十大兒童權利事件發佈會暨兒童權益政策發展和實踐研討會在中國兒童中心舉行。 未來網記者 李盈盈攝

事件一:未成年人強姦案冰釋前嫌 拷問受害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9月21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發表的《魯山一初中生一時衝動犯錯 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文中稱,今年16歲的小趙暑期與17歲的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係。因當事雙方均未滿十八週歲,在檢方協調下,雙方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隨後小趙返校上學。

有網友質疑,少年犯了強姦罪,爲何“冰釋前嫌”被釋放?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指出,如果該案是有暴力強制行爲的“強姦案”,加害人的行爲也已經構成犯罪,不適合採取調解方式促成雙方和解;但如果此案沒有暴力強姦情節,就應另當別論。若未成年人之間的性行爲是自願發生的,未造成對女方的肉體和精神方面的傷害,就不按犯罪論處,是對雙方未成年人的保護。

事件二:商場“搶孫子” 折射對兒童的“親情暴力”

2018年10月2日上午,北京豐臺區某商場三名中老年女子圍住一位推嬰兒車的青年女性,試圖車內嬰孩拉出來帶走,商場保安協助報警。據公安機關信息,三名女子中的一位因兒子與媳婦正在辦理離婚,孫子與兒媳生活在一起。長期見不到孫子,心生此計,但錯認“兒媳”錯“搶孫子”,最終被公安機關拘留五日。

中國婦女研究會理事馮媛強調,如果父母離婚,親子交流和見面是兒童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任何人的“藏”或“搶”都是對兒童的暴力,是對兒童健康成長權利的野蠻侵犯,除非相見會危及兒童。

事件三:兒童受信息傷害事例多發 虛擬空間兒童保護亟待做實

2018年10月12日,央視《焦點訪談》播出的一期節目《沉迷手機遊戲的留守兒童》指出,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網絡沉迷嚴重。節目組記者在走訪中發現,當地的兒童每天花大量的時間在網絡遊戲上,有相當比例的遊戲爲暴力遊戲。

此外,還有家長在網上發帖稱,自己10歲的女兒遭B站15歲up主播誘拐“文愛”。虛擬空間的兒童信息安全和兒童保護不容迴避。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團中央青年之聲成長服務聯盟專家團成員陳衛東說,當代兒童生來就在“網的中央”,被稱爲“指尖上的一代”。然而,在互聯網空間裏,兒童們接觸到的不完全都是陽光雨露,還有幽暗與傷害,比如網絡遊戲沉迷、暴力與色情信息、網上誘騙等等。他建議對互聯網空間的淨化和“打黃掃非”要保持持續的高壓,堅持兒童保護優先,嚴打一切利用網絡技術,打着各種幌子利誘坑害兒童的不法行爲,給廣大兒童營造一片健康成長的綠色空間。

事件四:首本兒童藍皮書助力推動兒童參與權的落地

入選“2018年兒童權利十大事件”的第一件是由中國兒童中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主辦的國內首本兒童藍皮書《中國兒童參與狀況報告(2017)》(以下簡稱“藍皮書”),藍皮書以“兒童參與”爲主題,研究了當前中國兒童參與的狀況,分析了兒童參與的影響因素和意義。

北京博源拓智兒童公益發展中心理事長、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兒童發展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李萍表示,兒童在大多數人的眼中可能只是不諳世事的孩子,沒有什麼發言權,兒童的事務也常常由成人代言。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作爲獨立的個體,在有關他們生活的決策和事務上有權。兒童參與是兒童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之一,同時也是促進兒童發展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事件五:杭州西湖區檢察院發起預防兒童性騷擾 築起校園安全防護牆

2018年 1 月 30 日,媒體報道的一篇“尋找湯蘭蘭”引起社會的極大關注。該案發生在2008年,當年湯蘭蘭家所在村的16人在三天內被捕,其中包括她的8名親屬。2012年,包括湯蘭蘭的父母在內的11人被法院判刑,罪名包括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及湯蘭蘭父母的強迫賣淫罪。自案發以來,涉案的10個家庭不斷申訴。2018年2月7日,黑龍江省高院駁回了各申訴人的申訴要求。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張雪梅說:“2018年,湯蘭蘭案件、夏令營猥褻案、高鐵上父親疑似猥褻女兒等多起案件引發關注,兒童性侵害,特別是女童性侵案的頻發,暴露了相關法律制度和設施的不足,以及對家長及孩子雙方性教育的缺失。社會的關注不能僅停留在對性侵害被害人的直接保護層面,更重要的是如何提升家庭、學校、服務機構以及全社會的兒童保護意識、完善相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兒童遭受性侵、嚴厲打擊與專業化處理針對兒童的性侵犯罪等更深層面的探討。”

張雪梅補充道,各地司法機關、教育等機構在實踐中積極開展探索,例如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和教育局聯合出臺《關於建立校園性騷擾未成年人處置制度的意見》;蕭山區檢察院會同公安、衛生等部門出臺《關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浙江、上海、江蘇等地探索性侵兒童犯罪人員的從業禁止和信息公開制度;各地檢察機關探索建立處理兒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詢問機制和綜合救助體系等,期待這些有益探索儘快推動制度建設,從法律、制度層面構建體系化的預防性侵與兒童保護制度。

事件六:最高檢、團中央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支持體系

2018年2月9日,在中央綜治委召開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共同簽署了《關於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合作框架協議》。未成年人案件處理有別於成年人,不僅有特別程序,而且涉及心理撫慰、回訪幫教、社會融入等多個方面。爲了讓涉案未成年人不脫離社會、將來能正常回歸社會,一線公安幹警、檢察官、法官在辦案過程中會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護,同時也需要專業的社會力量提供心理疏導、就業輔導、行爲矯治等服務支持。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實現刑事、民事、行政領域全覆蓋,既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又保護未成年被害人。

張雪梅認爲,最高檢、團中央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在依法辦理案件的同時,建立跨部門、多專業的社會支持體系,確保每一個未成年人都能夠獲得及時、有效、全面的保護和救助。這一舉措體現了未成年人司法理念,回應了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需求,實現了專業化辦案與社會保護的配合銜接。社會支持體系的建設是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進步,還需要更加廣泛動員、吸納社會力量,聚集多方資源,在探討機制化建設和服務規範化、專業化建設等方面繼續努力探索和完善。

事件七:廣東全面開展性別平等教育 或爲開學第一課“娘炮”爭議提供解題思路

近年來,一些“小鮮肉”被質疑爲“娘炮”,引發社會對“什麼是真正的男子氣概”的熱烈討論,尤其是今年秋季開學第一課裏的“娘炮”引爆輿論。8月17日,廣東省婦兒工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婦聯的聯合發文,部署從9月開始全省中小學、中職學校將開展性別平等教育。

中國婦女研究會理事馮嬡強調,從認可豐富多樣性對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從以人爲本鼓勵兒童個性和潛能的發展的角度看,廣東先行一步,全面開展性別平等教育,是對問題的最佳求解思路。

皮藝軍則認爲,在現代社會里,男性與女性在社會角色扮演上會出現交集,男性會主動照看孩子,承擔更多的家務,在夫妻和親子情感上表現出溫柔的一面。但這並不等於抹殺男性的男子漢氣概,這種氣概是兩性的性別角色所決定的,既是社會分工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爲克服這種“娘炮”之風,皮藝軍建議應當立即禁止影視文藝界裏的“娘炮”之風蔓延,要求男孩更多地參與到具有對抗性的挫折訓練之中,在全社會面前樹立起富有男子氣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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