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邱鈞、莫淋棟等30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鬥毆罪等7項罪名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初,被告人邱鈞爲鞏固其位於河池市宜州區帝王商貿城好特電玩城的利益,開始拉籠被告人莫淋棟爲其服務。之後,邱鈞通過向莫淋棟等人輸送經濟利益,利用莫淋棟等人的加入,壯大自己的勢力。自2015年以來,邱鈞、莫淋棟先後糾集了被告人蘭偉平、黃龍飛等11人,通過實施一系列的違法犯罪行爲,爭強爭霸,攫取非法利益,逐漸形成了以邱鈞、莫淋棟爲組織者、領導者,內部結構穩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公訴人

莫淋棟成立了非法的“靈動合作社”組織,設立辦公地點,給組織成員租用民宅作爲統一住處,並建立微信羣供組織成員進行聯絡、交流,通過微信羣給組織成員分派任務,通過成文及不成文的紀律規定來約束組織成員。

2015年至2017年,這個組織通過在宜州市城區開設賭場,攫取大量非法利益,用於支持這個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爲排擠競爭對手,這個組織還通過送禮方式收買國家工作人員。

公訴人

通過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爲,打擊街面賭博機的競爭對手,穩固了該組織在宜州城東城南片區街面賭場的強勢地位,形成了對宜州城東城南片區街面賭博的強力控制和壟斷。

同時,這個組織還多次組織實施了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11起,造成1人重傷、2人輕傷、2人輕微傷,還非法持有槍支,幫助違法犯罪的組織成員毀滅、僞造證據,嚴重擾亂當地社會治安,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秩序。公訴機關認爲,邱鈞、莫淋棟等30名被告人的上述行爲,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分別追究30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逐一覈實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和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由於此案涉案人數衆多,案情疑難、複雜,本次開庭審理將持續數天。

記者:韋寧 通訊員 陸科銘 韋禹肖 吳昀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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