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慧聰家電網

天氣轉冷,各種取暖產品開始進入使用旺季。隨着使用頻次的增多,很多消費者反映,一些電取暖產品在使用時會存有異味,有的還很刺鼻。

對於這種現象消費不能忽視,應該謹慎對待!

從目前的市場情況來看,大多數消費者對電暖器等取暖產品並不陌生,但在選購時往往只關注加熱性能和電器安全,卻忽視了設備加熱後可能向室內釋放有害甚至有毒氣體,導致家中空氣污染物濃度增加,進而對用戶自身及家人健康造成危害。

研究顯示,由於材質和工藝問題,取暖設備有些部件在受熱時,尤其是首次使用時會釋放出多種有害氣體,比如甲醛、苯、甲苯、TVOC等,且對於一些使用劣質材質及工藝的“不合格”產品,有害氣體的釋放量還相對較高。以至於有些產品的有害氣體釋放量會使室內污染物濃度超過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

對於此類“取暖器開機存異味”異味的問題,用戶如果遭遇,還需格外留意。

日前,由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主辦了主題爲“電取暖產品揮發物釋放情況”的研討會,會上有專家指出,目前市場上的電取暖產品種類繁多,主要包括對流式加熱器、風扇式加熱器、充液式加熱器、輻射式加熱器等室內加熱器,以及空調器、熱泵加熱器、浴霸、電熱毯、電熱水袋等。由於不同種類的電取暖產品的熱傳導方式不同,其自身在一定時間內產生的氣體揮發物質量存在較大差異,參差不齊。而這種差異則主要取決於加熱元件、內部結構件和外殼的材質,以及加工工藝等。

正因爲此,消費者在選購取暖設備產品時,應關注相關性能標識。同時,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有揮發異味時,要及時處理反饋,避免長期危害。

而從市場監管的角度來看。由於目前尚未有健全的標準來規範電取暖產品的揮發物釋放,市面上產品實際情況也是參差不齊。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祕書處主任李鵬對此表示,家用電器行業急需此類標準的制定,以健全標準體系,保護消費者健康安全、促進家電行業高質量發展。現已制定《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揮發性有機物(TVOC)限值要求及測試方法》行業標準,將有望彌補國內外相關標準的空白,促進產品加工工藝的革新及新材料應用,引導企業設計開發和消費者健康使用,爲市場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和依據。

而對於已經選購了取暖設備的用戶,也有測試結果顯示首次使用供暖設備時,隨着使用間的增加,揮發物質量會逐漸上升,但是當電暖器運行約24h後,揮發物質量將明顯減小。因此,建議消費者在初次使用電取暖產品時,應注意開窗通風或者使用淨化設備,增加室內空氣循環,儘量規避可能存在的揮發物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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