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天津市濱海新區漢沽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史東利、史雲勝等12人惡勢力犯罪一案,在濱海新區漢沽審判區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天津首例“村霸”惡勢力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史東利採用賄賂村民的不正當手段於2012年9月當選天津市濱海新區楊家泊鎮看才村村委會主任,並於2015年8月連任。在擔任看才村村委會主任期間,爲攫取及維護自身非法利益,分別糾集史雲勝、史雲望等人強攬工程、違規取土售土、隨意毆打村民,實施多起惡勢力犯罪,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嚴重侵犯了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嚴重敗壞了基層政權組織在羣衆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法庭經審理採納了檢察機關指控意見,對史東利等12名被告人分別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聚衆鬥毆罪、妨害作證罪、僞證罪定罪量刑,判處被告人史東利有期徒刑七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人民幣,違法所得人民幣三十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史雲勝、史雲望等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被害人和被告人親屬、新聞媒體等50餘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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