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至18日,由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院、韓國高麗大學氣候變化和海洋治理研究中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全球環境基金黃海大生態系二期項目主辦,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環境與資源法研究中心、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海洋環境法專業委員會承辦,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山東省法學會環境與資源法學研究會協辦的“區域海洋治理法律和政策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海洋環境法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在中國海洋大學順利召開。

來自中國、韓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50餘位專家參加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旨在增進各國學者對區域海洋治理(ROG)理論的共識性理解,分享各國區域海洋治理的成功經驗,爲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和政策建言獻策。

會議開幕式由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海洋環境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徐祥民教授主持,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李存捧部長、黃海大生態系二期項目辦郭寅峯主任、韓國高麗大學鄭瑞榮教授、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院龐中英院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祕書長秦天寶教授和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桑本謙院長分別致辭。秦天寶教授宣讀了中國法學會關於成立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海洋環境法專業委員會的批覆,並傳達了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負責人呂忠梅教授對海洋環境法專業委員會下一步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殷切希望。

17日上午,在秦天寶教授的主持下,由三位專家進行了核心主題發言。黃海大海洋生態系項目一期主任蔣逸航先生就現存的區域海洋環境問題進行了以“現存區域海洋環境問題亟需適當的區域治理——以黃海大海洋項目一期經驗看”爲題的發言,韓國高麗大學的鄭瑞榮教授就東北亞海洋治理能力進行了主題發言,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張志峯就陸海一體的海岸帶資源環境管理問題進行了主題發言。發言結束後,與會嘉賓與張志峯主任、龐中英教授、蔣逸航先生、張式軍教授、鈄曉東教授、鄭瑞榮教授就發言主題進行了深入交流。

17日下午第一單元的討論在鄭瑞榮教授的主持下,圍繞“黃海大海洋生態區域海洋治理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展開。郭寅峯先生、Hee-Seok SHIN博士、溫泉研究員以及於銘副教授分別對黃海大海洋生態系區域治理立法問題、制度政策以及治理轉型等問題進行了主題發言。之後,在場嘉賓與溫泉研究員、鄭瑞榮教授、郭寅峯主任、Heeseok SHIN博士、朱謙教授、於銘副教授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更爲深入的討論。

17日下午第二單元的討論由司法部研究室莊春英主任主持,圍繞“其他區域的區域海洋治理經驗”展開。中國海洋大學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孫凱教授、澳大利亞西悉尼大學法學院達烏德·哈桑(Daud Hassan)副教授、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戈華清副教授與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梅宏副教授分別介紹了北極海洋治理經驗、澳大利亞海洋空間規劃、中日韓海洋傾倒許可制度以及流域——海域生態補償制度。之後,與會者與鞏固教授、全永波教授、馬英傑教授、張振東先生、Jaeryong OH研究院、黃中顯教授就議題進行了深入交流。

18日上午第一單元的討論圍繞“爲有效實施區域法律法規而優化國家法律法制制定和實施的方法”展開。由寧波大學教授鈄曉東教授主持,浙江大學法學院鞏固教授,浙江海洋大學全永波教授和中國海洋大學馬英傑教授進行了主題發言。第二單元的討論圍繞“區域海洋治理其他的問題”展開,由山西大學法學院李冰強副教授主持,寧波大學法學院蔡先鳳教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的馬勇先生以及華僑大學法學院劉超教授進行了主題發言。發言結束後,參會嘉賓與發言人分別就發言主題作了進一步深入的交流。

會議經過一天半緊張而熱烈地學術討論,最後在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田其雲教授的主持下,由徐祥民教授做總結髮言並宣佈會議圓滿閉幕。

圖十一:徐祥民教授做總結髮言

—END—

信息來

源: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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