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人民論壇

訪談專家(排名順序不分先後)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國際關係學院教授 熊李力

大連海事大學公共管理與人文藝術學院院長、教授 儲建國

北京大學海洋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學院研究員 胡 波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王鳴野

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問題研究中心教授、博導 趙 斌

中國海洋大學博導,集美大學傑出人才崗位教授 曲金良

人民論壇:海洋是人類賴以生存的藍色家園,當前全球海洋生態安全面臨哪些新挑戰?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熊李力:當前全球海洋生態安全面臨海洋環境污染和海洋資源過度開發兩大挑戰。隨着人類經濟活動強度不斷加劇,每年都有大量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染物被直接排入海洋。除人類日常活動造成的持續排污外,意外事故排污也會在短時間內對海洋生態安全造成更加劇烈的衝擊。2010年墨西哥灣的“深水地平線”鑽井平臺發生井噴事故,三個月內共泄露約320萬桶原油,周邊海域生態受到嚴重破壞。相比日常活動和意外事故,更令人擔憂的是,爲私利人爲故意排放污染物。此次日本一意孤行啓動福島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完成現存核污染水排海需要至少30年時間,全球海洋生態面臨前所未有的環境污染風險。除海洋環境污染外,人類對海洋資源的過度開發也會嚴重威脅海洋生態安全。隨着人口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人類社會對海洋資源需求的增長速度遠遠超出海洋資源的供給速度。爲彌補海洋資源巨大的供需缺口,人類不斷加大對海洋資源的開發力度,對海洋生態安全造成巨大的負面衝擊。一方面,對海洋礦產資源的過度開發會嚴重干擾海洋生物的繁衍生息,可能引發海底滑坡、地震等地質災害。另一方面,對海洋生物資源的過度開發也會使大量海洋生物種羣面臨衰退甚至滅絕危機。

大連海事大學公共管理與人文藝術學院院長、教授儲建國:海洋自古以來就是人類生活的重要載體,隨着人類的陸地生存面臨日益嚴重的危機,人類不斷探索海洋生存的空間,給海洋生態帶來越來越多的挑戰。全球氣溫的上升對海洋生態的影響日益顯著。海平面上升速度近20年來有所加快,這直接威脅到海洋島國和沿海城市的生存。2001年中太平洋南部島國圖瓦盧政府宣佈“對抗海平面上升的努力已經失敗”,圖瓦盧的居民將會撤出該羣島。海洋氣溫上升,還影響到生物多樣性,甚至給一些海洋生物帶來滅絕性的風險。此外,人類的核排放對海洋生態安全構成了新的難以預測的威脅。除了已有的核電站排出的核污染水之外,因爲意外事故而產生的核排放對海洋生態可能構成致命的挑戰。除此次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外,不久前,美國核潛艇在有關海域發生的事故也讓各國人民對海上運行的核裝備、核設施可能造成的危害越來越關切和擔心。海洋核污染較其他污染更具有致命性,輕則影響海洋產業的發展,重則影響人類社會未來發展。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王鳴野:海洋生態安全是陸地生態安全的屏障,沒有海洋生態安全,就不可能有陸地生態安全。當前,全球海洋生態安全面臨的威脅主要有:一方面,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人類往往會不自覺地割裂海洋生態安全和陸地生態安全的關係,人們強烈地意識到保護森林、草原、河流、湖泊等這些和自己的生存安全有直接關係的陸地生態系統具有重要性,而對海洋生態系統和人類生活的關係卻缺乏普遍性的認知,海洋被當成了方便廉價的有害物排放場,大量的有機廢液和生活污水或人爲排放入海,或由徑流帶入海洋。在現當代,對海洋生態安全最大的威脅來自人類的大規模工業活動,如海洋石油開採泄漏、核爆炸、核污染、金屬垃圾排放等。另一方面,當前全球海洋生態安全面臨的另一個重要挑戰是,人類對海洋的認識無論從廣度還是深度方面都有待加強。自從大航海時代以來,海洋就成爲溝通全球各地區的主要通道,人類“陸地事務的海洋化”成爲現當代世界史的一個突出特徵。與此同時,海洋經濟也在各國的國民經濟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不過,在人們利用海洋的慾望和技術不斷提高的同時,海洋科學,即人們對海洋本身的認識卻相對滯後,舉凡海洋的誕生、海洋活動的規律、海洋生態的狀況、海洋與氣候的關係、海洋變暖以及種種海洋現象發生的機理等問題鮮有科學完整的知識體系,因而造成各國針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各行其是。由此不難看出,全球海洋生態安全事關人類生存,促使各國採取共同的應對之策,加強相關領域的全球合作研究刻不容緩。

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問題研究中心教授、博導趙斌:隨着人類進一步開發和利用海洋,全球海洋生態安全也面臨許多新挑戰:首先,氣候變化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不容忽視。全球氣溫上升引起的生物棲息地變化,以及化石燃料燃燒誘發的海洋酸化加劇,正在破壞海洋生態系統,導致生物多樣性喪失和生態失衡。其次,海洋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塑料污染、石油泄漏、廢水排放等產生的污染物對海洋生物和生態系統造成巨大威脅。這不僅涉及到如何治理的技術問題,更因部分國家的責任推諉和政治謀算陷入集體行動困境,且現存的國際機制難以滿足日益嚴峻的全球海洋公域治理需求。再次,過度捕撈和非法捕撈導致海洋資源的枯竭和生物多樣性的減少。最後,對海洋礦產的無序開採和對海洋能源的過度開發,同樣會破壞珊瑚礁和海洋生物棲息地,導致海洋生態系統的退化。這些新挑戰對全球海洋生態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

中國海洋大學博導,集美大學傑出人才崗位教授曲金良:全球海洋生態安全面臨的挑戰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全球性海洋權益競爭格局下的政治——軍事性爭端、爭霸的普遍性、持續性、白熱化乃至惡性化。海洋爭霸,儘管主要是西方少數海洋霸權國家所爲,但其往往拉攏一些中小海洋國家、地區形成結盟,大搞海上軍事競賽、軍事演習、軍事威脅,以海上軍事力量四海橫行,侵害其他海洋國家、地區利益,乃至主權安全,因而往往導致受害國家、地區對峙、反抗,甚至導致海上戰爭不斷。二是全球海洋經濟競爭格局下的海洋資源爭奪和海洋生態破壞。海洋資源爭奪的主要場域是公海和存在國際爭端的海域海區。在公海,因是“無主地”,容易成爲一些國家搶佔、爭奪海洋資源的“戰場”;在國際爭端海域海區的海洋資源搶佔、爭奪,則往往與海洋劃界、海洋權益爭端互爲因果,從而導致爭奪與爭端愈演愈烈,甚至導致政治對峙、軍事衝突。三是全球性現代發展模式造成的普遍性島嶼、海岸帶、內陸源海洋環境污染和海洋生態破壞。全球性現代發展模式自近代以降由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主導,以反生態爲特性,其生產的資源—能源耗費化、產品的毒化垃圾化,通過大氣、雨水、江河入海,甚至直接排海,成爲海洋主要的污染源。這是全球海洋生態安全面臨的容易被忽視、輕視但最爲日常化、最爲量大面廣的普遍性威脅和挑戰。

人民論壇:當前全球海洋治理困境有哪些?根源是什麼?

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問題研究中心教授、博導趙斌:當前全球海洋治理的困境複雜交錯。第一,海洋治理的國際合作機制不夠完善。雖然存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諸多國際海洋法律和公約,但這些法律和公約的執行並不順利。一方面,海洋環境複雜多樣,加之不同國家國內法差異,導致國際海洋法律和公約的適用存在差異和複雜性;另一方面,國際社會在跨區域海洋治理問題,如污染監測、漁業、能源等方面缺乏信息和技術共享。第二,不同國家、地區和利益集團之間圍繞海洋邊界、漁業資源分配、海底礦產開發等具體問題存在利益分歧和競爭關係,使得海洋治理變得複雜、困難。第三,全球海洋治理的監管和執法能力薄弱。部分發展中國家缺乏足夠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實現海洋監測和巡邏,又囿於技術保護、商業保密和其他因素難以獲得國際社會的支持,難以有效打擊非法捕撈等海洋非法活動。全球海洋治理困境的根源在於:在現存的海洋治理規則體系和海洋秩序下,國際社會(尤其是主權國家)圍繞海洋利益分配產生權力博弈。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熊李力:國際關係陣營化和集團政治對海洋治理產生影響。近年來,一些國家在國際關係實踐中大搞陣營化和集團政治。在全球海洋治理中,這些國家決定自身立場和政策不是根據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依據各國關係的遠近親疏。在日本啓動福島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後,以美國爲首的一些西方國家不僅沒有予以制止,反而以各種方式表示支持,將狹隘的政治利益算計置於全球海洋治理的公益之上。傳統安全領域和非傳統安全領域海洋治理困境相互交織。在傳統安全領域,各國圍繞領海與專屬經濟區劃界的爭端嚴重阻礙全球海洋治理國際合作的順利推進。不僅如此,各國間在傳統安全領域的互不信任乃至對抗很可能蔓延至非傳統安全領域,加大了防污染、反海盜等海洋治理問題的解決難度。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海洋治理困境反過來又會對國家間傳統安全關係構成負面衝擊,使全球海洋治理更趨錯綜複雜。全球海洋治理上述困境的根源在於,海洋的公共資源屬性和主權國家體系的多元化利益訴求之間存在內生張力。面對海洋的公共資源屬性,超國家的公共權威缺失,衆多主權國家在海洋治理中各自爲政甚至以鄰爲壑,往往傾向於將本國私利置於國際公益之上。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國際社會難以形成合力共同應對挑戰。

北京大學海洋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學院研究員胡波:全球海洋治理困境的根源,一方面,是因爲“集體行動”的困境和“公地悲劇”,即積極享受公地的權利及利益而消極承擔責任和義務。全球海洋治理需要全世界的通力合作,而這難免會出現推卸責任的問題——一些國家在汲取海洋資源和利用海洋空間的同時又想盡可能地少付出。當前,全球海洋治理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公共產品的供給與需求嚴重不匹配。近年來,全球性海洋問題愈演愈烈,對治理的需求越來越大。然而,相關供給卻沒有跟上,反而有減少之勢。受制於歷史與現實因素,中小海洋國家往往首當其衝地面臨這些問題(如海平面上升之於太平洋島國),卻缺乏相應的應對手段和資源。傳統海洋強國具備相應的實力,但對他們而言這些問題卻沒那麼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大國競爭加劇了全球海洋治理的難度。進入21世紀的第二個十年,美國面對他國海上力量發展,在戰略上大幅轉向“重返制海”和大國競爭,惡化了全球海洋治理的國際環境,使大國協調及合作變得愈發困難。此外,當主要海洋國家的資源日益聚焦大國競爭,全球海洋安全治理的公共品供給將不可避免地減少。

大連海事大學公共管理與人文藝術學院院長、教授儲建國:海洋生態面臨的風險和威脅不斷增多,其危害性、複雜性、不可預測性和不可控性越來越強。第一,相對於陸地生態來說,人類對海洋生態的危機意識不足。長期生活在內陸地區的人們對於海洋認識模糊,高估了海洋的自我修復能力。第二,生態殖民主義給海洋生態帶來消極影響。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每年生產的垃圾佔全球垃圾總量的大多數,其通過轉移低端產業等方式向廣大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而這些垃圾的很大一部分變成了海洋污染物。第三,海洋霸權主義給全球海洋治理帶來嚴重障礙。霸權國家在海洋領域築起小院高牆,舉着全球治理的幌子,爲自己的私利服務,漠視全人類的海洋利益。這次美國支持日本核污染水排放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第四,海洋生態治理的系統性和複雜性給全球治理帶來困難,其治理工具的開發速度也不盡人意,治理投入與水平不高。

中國海洋大學博導,集美大學傑出人才崗位教授曲金良:當前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困境呈現出兩大悖論化特點:一是治理任務的全面化與治理行動的碎片化。治理行動的碎片化來自治理機制和規則的碎片化。即使在“最具權威性”的聯合國的系統內,就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及其附屬機構漁業委員會、世界氣象組織及其海洋氣象和海洋學計劃等機構,他們都推出了各自的海洋治理計劃和相關項目,但大多各行其是,相互重疊、矛盾之處也不少。除了這些“全球性”的治理行動,還有更多是區域性的,這些“治理”大多因難醫難治而不了了之。二是治理理念、目標與發展理念、目標的博弈化。發展理念、目標是競爭性、獲利性的,治理理念卻是生態性的,這一悖論一直沒有解決,其治理的無力化、低效性甚至無效性凸顯。

人民論壇: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我們還有哪些路要走?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熊李力:其一,各國尤其是大國需要摒棄陣營對抗和集團政治的“冷戰”思維,在國際社會普及強化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各國需要形成共識,充分認識到海洋不是追逐本國私利的競技場,而是全人類的共同家園;充分認識到對海洋環境的保護不只是對一國私利的保護,而是保護全人類的共同利益;充分認識到海洋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對海洋資源的保護不只是對一國私產的保護,而是保護全人類的共同財富。其二,完善全球海洋治理體系立法,賦予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更大的超國家執法權力。在不斷完善立法的同時,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執法主體地位需要得到進一步強化,推動全球海洋治理逐步實現有法可依、執法有力。其三,開闢全球海洋治理的統籌格局,統籌解決傳統安全問題與非傳統安全問題,實現二者之間的良性互動。其四,切實推進圍繞海洋經濟和海洋科技的國際合作,讓越來越多的國家受益於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科技進步。通過國際合作,夯實海洋命運共同體的物質基礎,保證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可持續性發展。

北京大學海洋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學院研究員胡波:首先,只要主權國家存在,國家間的地緣權力競爭和海洋權益爭議就不會消失,但隨着國際規範的完善和科技的變遷,全球海洋霸權這種權力範式正在被多極模式所代替,一個國家就能決定全球重要海洋事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人類社會需要共同探討一條和平共存的新路。其次,當今世界,主權國家和國際組織是最重要的兩類國際行爲體,兩者相輔相成,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前提。然而,部分國際組織或機制出於展現自身影響的考慮,正在不斷擴張自己的權力。以海洋治理爲例,基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存在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和強制仲裁等機制“擴權”趨勢明顯,不僅不利於緩解國家間分歧,反而刺激了海洋爭議的發酵。管控和解決海洋爭議問題的最直接有效辦法是相關方的談判協商,國際組織可以發揮仲裁或裁決作用,但需要得到相關各方的同意。在以主權國家爲主的國際社會,國際組織的權力來自主權國家的讓渡,如果國際組織盲目擴張自己的權力邊界,則會動搖整個海洋治理的制度體系,從而影響海洋命運共同體建設。最後,不同的國家基於不同的文明傳承、先天稟賦和戰略文化,會有不同的海洋發展道路。“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必須基於國際法和國際社會有廣泛共識的規則,而不是唯某個國家的規則馬首是瞻。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要兼容幷包、相互借鑑,走出一條和諧共存共生之路。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王鳴野:海洋命運共同體和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一體兩面的關係,海洋興則人類興,海洋危則人類危。基於上述理念,我們需要充分認識到人類命運不可分割,沒有人類命運共同體,就不會有海洋命運共同體。聯合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的全球性多邊組織,是人類探索全球治理的智慧結晶。然而,隨着全球南方國家的崛起,以美國爲首的一些西方國家試圖主導聯合國議程的企圖失敗,由此轉而謀求建立西方國家的小圈子來主導國際事務,這無疑會造成國際治理的大倒退,因此要加強聯合國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加強以太平洋島國爲代表的衆多海島國家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有利於這些國家發聲的治理機制。

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問題研究中心教授、博導趙斌:一是維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深化科學研究,提高對海洋生態系統的科學認識,走出一條更爲環保可持續的海洋發展之路;倡導各國高度重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樹立“人海和諧”理念;加強海洋環境污染防治,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實現海洋資源有序開發利用;各國共同應對海洋生態安全問題,加強對國際海事法律和公約的履行,建立有效的監管和執法機制。二是發展高質量的海洋經濟。搭建如海洋經濟博覽會等開放合作、共贏共享的平臺,幫助世界各國人民共享海洋經濟發展成果;充分挖掘“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等項目的發展潛力,推動“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擴大與沿線國家各領域務實合作;深化技術創新與交流溝通,提高世界整體的海洋資源開發能力,培育壯大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海洋漁業領域新理念、新技術、新成果與企業需求有效對接,進一步推動成果拓展延伸和深化轉化,推動全球資本與海洋項目的直接對話。三是打造高質量的“藍色夥伴關係”。深化海軍務實合作,加強海上對話交流,走互利共贏的海上安全之路;推進亞洲海洋合作機制建設,促進海洋經濟、環保、災害管理、漁業等各領域合作;與各國加快制定海洋互聯互通規劃,促進基礎設施、政策規制、人員往來全面融合,共同維護海上航行自由和通道安全,構建和平安寧、合作共贏的海洋秩序;依託東亞海岸帶可持續發展地方政府網絡年會、國際海洋論壇等國際交流平臺,通過“南南合作”分享經驗和資源,共同應對海洋治理挑戰。

中國海洋大學博導,集美大學傑出人才崗位教授曲金良:第一,向全世界闡釋好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具體內涵,形成全球基本共識:通過全球海洋政治、海洋安全、海洋經濟、海洋文化、海洋生態共同體大家庭的共建共享,使全球海洋成爲“和平友誼之海”“合作共贏之海”“文明互鑑之海”“安全穩定之海”“生態美麗之海”;第二,制定出臺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具體制度和實施框架倡議,共商成約,形成全球基本遵循;第三,賦予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通過會議決策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暨海洋命運共同體相關問題的法定權力和管理功能,在此框架下建立專門領導機構,統一組織實施;第四,發揮好“一帶一路”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主幹作用。10年來,“一帶一路”合作從亞歐大陸延伸到非洲和拉美,150多個國家、30多個國際組織簽署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成立了20多個專業領域多邊合作平臺,其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是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主要成員,已有了在海洋上合作共建的基礎和經驗,可以部分地先行先試,逐步推開。

人民論壇:海洋安全秩序仍帶有強權烙印,如何推動國際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熊李力:其一,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新安全觀。各國在國際海洋秩序中享有相互平等、相互依賴的安全權利。共同安全,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國際海洋秩序中所有國家的安全;綜合安全,就是要統籌解決涉及國際海洋安全秩序的諸多議題;合作安全,就是要通過共建共享的國際合作構建國際海洋秩序;可持續安全,就是要從根本上解決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從源頭推進全球海洋安全治理。其二,維護《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在國際海洋秩序中,《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作爲最基本的國際行爲規範必須得到充分遵守,聯合國作爲國際海洋秩序核心主體的權威與地位必須得到有效維護。其三,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的分歧和爭端。國際海洋秩序是全球公益,全世界有近兩百個主權國家,倘若一味立足於本國私利而忽視其他國家的安全關切,只會導致各國不安全感的惡性循環。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各國之間的分歧和爭端,是構建更加公正合理國際海洋秩序的基本行動路徑。

北京大學海洋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學院研究員胡波:未來維護海洋安全的資源和能力可能會集中在幾大海洋強國手中,其中中美之間的協調尤其重要。當前中美雙方是彼此在海上的最大潛在合作伙伴。自由是海洋秩序相對於大陸體制的最大特點。伴隨21世紀中國和印度等後發海洋國家特別是非西方國家的發展,海洋自由正越來越多地體現非西方的海洋傳統和海洋價值,我們需要主張均衡的海洋自由,“海洋自由”和“適當顧及”原則需要平衡發展,既不能過度強調“自由”,而忽視沿海國的主權和安全,也不能過度強調“適當顧及”,而違背海洋自由的精神。

大連海事大學公共管理與人文藝術學院院長、教授儲建國:首先,海洋治理大家庭的構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建議以海洋環境議題爲突破口,以聯合國爲中心的國際體系爲依託,以結果導向的具體項目爲抓手,不斷擴大海洋生態治理的合作領域,讓各國人民感受到具體合作的成效,不斷累積相互的信任與合作治理的積極性。其次,充分發揮海洋大國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擴大海洋治理朋友圈。最後,瞄準海洋領域的科技創新方向,以科技創新項目爲主要抓手,與合作機制創新相結合,攻堅克難,不斷處理和解決海洋生態方面的新舊問題。中國深度參與聯合國“海洋十年”大科學計劃,取得了豐碩的創新成果。中國尤其重視海洋領域全球青年科學家之間的合作,他們代表全球海洋治理的未來。只有通過一個個深度合作的創新項目,才能建立可持續的漁業及航運,實現對海洋的可持續保護與利用。

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問題研究中心教授、博導趙斌:安全關切是國際秩序誕生的某種底層邏輯。因此,國際海洋秩序的建立和發展需要圍繞兩個核心點展開,即國際海洋秩序確保誰的安全?怎樣確保安全?首先,堅持主權平等原則,秉持共同安全理念,對不同地區國家合理的海洋權益都應予以平等的尊重和保障。其次,堅持自身安全與共同安全不可分割原則。共同安全不是集團安全,不應建立在損害第三方安全的基礎之上。各國均享有平等的安全利益,任何國家在謀求自身安全時都應兼顧其他國家合理安全關切。再次,堅持多邊主義原則。堅持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確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等國際文件得到有效維護和履行。反對一切單邊主義、霸權主義、集團對抗和域外干涉等行爲。最後,通過對話協商等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海洋權益分歧和爭端。大國應堅持公道正義、承擔國際責任,積極斡旋調停地區海洋爭端,促成當事國通過直接對話協商建立互信,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中國海洋大學博導,集美大學傑出人才崗位教授曲金良:現行國際海洋秩序包括海洋安全秩序是近代以來形成的西方主導型秩序,是近代西方海洋霸權時代衍生的產物,其本身的不安全性甚至反安全性已爲全球有目共睹。因此,推動國際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是全球海洋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於中國而言,需要擔當好作爲全球海洋大國的責任,發揮更大作用:一是在全球海洋治理上實現從中國“參與”到中國“引領”的角色轉變;二是在全球海洋事務議題、話語上實現從中國“發聲”到中國掌握一定話語權的地位轉變;三是在全球海洋發展上實現從全球“海洋競爭”到全球“海洋合作”的模式轉變;四是通過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合作推動國際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五是推動修訂完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完善其作爲“海洋基本法”法定國際海洋秩序、規範海洋治理的功能;六是更爲重要的,即通過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從根本上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海洋秩序。

(人民論壇記者 谷漩 王妍卓)

責編/周小梨 謝帥 美編/李祥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