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非常感謝、非常開心中國和歐盟一起爲敲定《公海條約》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和歐盟也是這份協議的第一批簽署者。”9月26日,歐盟委員會分管環境、海洋和漁業事務的委員維爾吉尼尤斯·辛克維丘斯(Virginijus Sinkevičius)在回答新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

辛克維丘斯9月22日開啓訪華行程,先後到訪深圳、北京。其間,他共同主持了和中國的高層對話,和中方討論了包括《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實施、循環經濟、塑料污染和全球塑料協議、水和野生動物販運等議題。在此之前,辛克維丘斯在美國紐約出席了第78屆聯合國大會,而《公海條約》正是在此期間簽署。

《公海條約》即《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條約》,今年6月,在歷經近二十年的談判後,聯合國成員國一致達成該條約。聯合國祕書長古特雷斯稱其爲“多邊主義的勝利”,具有“歷史性意義”。

該條約是《聯合國海洋公約》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書,旨在解決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問題。條約所涉區域涵蓋三分之二以上的海洋,是首個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世界海洋的國際條約。

據聯合國新聞網消息,9月20日,67個國家簽署了該協議,但仍須交由各國按照本國流程批准。其中,中國、歐盟是該協議的第一批簽署者。《公海條約》將在獲得至少60個國家批准後的120天后生效,過程可能耗時數年。聯合國表示希望所有會員國加入該協議。

辛克維丘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公海條約》是一項歷史性的協議,歷時近二十年才最終完成談判。“最重要的是,我們終於有了新的聯合國法律,規定了我們可以在公海做什麼、哪些海洋需要保護、可以開展哪些經濟活動等。”

對於歐盟和中國來說,《公海條約》的達成首先意味着公海領域有了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國際社會對於公海有了更好的理解、更好的實施。“歐盟和中國作爲全球海洋領導者,首先需要承諾遵守並執行這些規則,發揮領導力,推動其他國家也批准協議並執行規則。如果能做到,這將是海洋的重大勝利,可以確保海洋的可持續利用,不僅在經濟方面爲我們提供助力,也能繼續發揮海洋作爲二氧化碳最大吸收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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