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網推送了《六安多個小區炸鍋!物業咋就這麼橫?該管管了…》一文,海心沙二期海心沙廣場小區業主與物業又爆發了停車位的“戰爭”,矛盾的焦點就在於“小區停車位要麼買,要麼一租10年”,這讓很多業主難接受。今天市住建委官方發佈公佈調查結果如下:您好,關於海心沙廣場業主投訴物業強賣強租地下人防車位問題我委收悉。我委立即安排房管局專人會同區房產局現場就業主反映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瞭解,現將調查瞭解情況回覆如下:

反映問題一是:關於海心沙廣場強賣地下人防停車位問題。

經現場調查瞭解,海心沙廣場是由六安市逸景房地產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商業性綜合樓,管理服務該小區物業是上海鈺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爲了規範小區車輛管理,做到人車分離,物業公司要求小區業主機動車統一安排停放在地下停車庫。依據《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應當向全體業主開放,建設單位不得將停車位出售、附贈;出租的,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三年。收取的停車費用、租金保障人防工程的維護和停車管理的必要支出。通過現場調查沒有發現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將小區人防停車位對外出售。

反映問題二是:地下停車位強租10年一次性付清問題。

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車的車位、車庫,首先滿足本區域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經現場調查瞭解,業主反映的該小區地下車庫產權是建設單位投資的,建設單位對地下車庫實行租售兩種方式,按照《合同法》規定,用於出租的地下車位,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同時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針對業主反映的停車問題,可由街道或社區主持聯席會議協商,重新制定更爲合理的車位租賃方案,從而儘量滿足不同人羣業主的需求。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人防部門督促區房產局、街道、社區加強對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如發現物業服務企業將人防停車位對外出售情況,堅決給予查處。

特此回覆。六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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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六安市住建委、@六安洋熊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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