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涉及财产处置的系列案件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经过吧

起因是借款未还

据了解,被执行人徐某与陈某系夫妻,以投资电站与创办砂场为由向贺某等7人多次借款,本金共计286.56万元。因多次催讨无果后,贺某等7人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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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县人民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据查实,徐某夫妇名下除了一处老家的房产,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处房产的土地性质恰巧是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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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是执行实践中的一个难题。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如果要过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二是买受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为户主;三是买受人未申请使用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未达到规定的标准。

而除了这个难题

在后续的现场调查过程中

执行干警遇到了更为棘手的问题

案件处置屡屡受阻

徐某夫妇名下的这处房产,两间五层,共计700余平方米,基本处于出租状态,而且目前租户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不配合搬离工作的务工人员,使得这起财产处置工作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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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徐某去向不明,房产难以处置,如何避免执行工作停滞不前?“一想到申请人多半是年龄偏大的老人,被执行人拖欠着债务,名下却有大面积房产,不想尽办法处置,将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执行干警表示

当时大家都暗自下定决心

要及时处置这套房产

为此主动联系了县国土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干警坚持不懈终执结

通过一个多月的不断走访,执行干警跟租户释明法律、分析利害关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因各租户与被执行人并未签订租赁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一旦进入拍卖程序,便无法保护其利益。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租户们陆续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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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买受人是这起案件最大的一个难题。一味按程序进行拍卖处置,往往因无人竞买而造成流拍。但同一个村集体的村民,一般没有人会有竞买意愿。于是,腾房问题解决后,执行干警便开始在村里张贴拍卖公告,向申请人、村委会寻求帮助寻找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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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干警找到了有竞买资格且愿意竞买的买受人。

当执行干警将房产移送评估,并在拿到评估报告在房产处张贴公示后,被执行人徐某终于现身,徐某的家人也主动出面,要求和各申请人协商处置。最终,在房产进入正式拍卖环节前,徐某夫妇的系列案顺利执结。

感谢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

小编也要在这里提醒大家

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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