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21日,鴻茅藥業、鴻茅藥業副總裁分別獲得中國中藥協會頒發的“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和“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榮譽稱號。據媒體報道,中國中藥協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鴻茅藥酒的過去是過去,過去的鴻茅藥酒通過法律、媒體(的規治)已經翻篇了,也就承擔起了社會責任,我們鼓勵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看的是它的現在和將來,這事有錯嗎。

(原標題:上游評論:中藥協就鴻茅獲獎致歉 更應把評審理由曬一曬)

12月21日,鴻茅藥業、鴻茅藥業副總裁分別獲得中國中藥協會頒發的“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和“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榮譽稱號。繼2018年初被爆出“跨省抓捕醫生”後,鴻茅藥業因此事引發輿論關注和質疑。

12月26日,站在風口浪尖上的主辦方中國中藥協會就此事致歉,稱因把關不嚴,誠懇道歉,並且決定撤銷對鴻茅藥業的表彰,糾正錯誤。

中藥協會做出此番表態,看似爲此次事件劃上了一個句號。但公衆更想知道的是:鴻茅藥業憑什麼獲得獎項?評審標準能不能拿出來曬一曬?

據媒體報道,中國中藥協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鴻茅藥酒的過去是過去,過去的鴻茅藥酒通過法律、媒體(的規治)已經翻篇了,也就承擔起了社會責任,我們鼓勵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看的是它的現在和將來,這事有錯嗎?”記者問該獎項的“評選標準”,對方稱“我們有我們的標準,不能公開。”

在“人人皆有話筒”的時代,如果一個獎項的評審標準不能透明公開,被質疑“暗箱操作”也無可厚非。在媒體對該事件的報道中,可以看到花錢買中藥協會頭銜,亦成爲了迅速獲得名譽的“正常操作”。給鴻茅藥業頒發“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獎項,本身就是對社會、對公衆的不負責。

雖然鴻茅藥業稱,發起了“微孝行動”等一系列公益項目,在全國各地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一個評獎機構只憑企業申報的理由成爲評審理由,而不顧該企業給社會帶來的深層次影響,不論出於什麼原因,都應該被質疑。

中藥協會不妨把評審理由拿出來曬一曬,如果沒有不妥,就更能證實獎項的含金量,更能折服公衆,經受住考驗。

李超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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