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11月20日,随着法槌敲响,西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等五人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打击报复证人罪一案。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乡县检察院首例以恶势力提起公诉的案件。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故意伤害罪;苏某、黄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打击报复证人罪;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赵某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某某、苏某、黄某三人共同实施三次犯罪活动,依法应认定三人为恶势力。庭审紧张有序的进行了一天,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问,并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在依法审理的同时保证案件质效,对王某、苏某、黄某是否构成“恶势力”依法认定,并有力打击“恶势力”犯罪。(西乡法院 谢照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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