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媒體發黑稿敲詐企業 喂不飽的“乳業鏟屎官”被抓獲

來源:法制日報

在發佈一篇乳品行業相關文章後,2018年9月22日,以“投訴曝光”爲標籤的個人公衆號“乳業鏟屎官”停止更新。20天后,該公號經營者張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張某某通過個人公衆號多次發佈君樂寶乳業集團的負面文章,並以刪除文章爲要挾向君樂寶公司勒索錢財,非法所得14萬元。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4年8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今年11月,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二審維持原判。

據瞭解,這起案件不僅是一起自媒體營銷號發佈“黑稿”敲詐勒索民營企業的典型案例,更因其典型性引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關注。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從相關辦案部門瞭解到了案件詳情。

2014年至2017年,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張某某曾在君樂寶集團下屬公司工作。2017年起,他開始在內蒙古某乳業公司擔任技術研發部經理。出於對乳品行業的瞭解,2016年張某某開設“乳品智庫”“乳業鏟屎官”兩個微信公衆號。

2018年4月26日,張某某在“乳品智庫”發佈一篇題爲“君樂寶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奶粉檢查出含有沙門氏菌”的文章。當天,君樂寶公司注意到該報道文章,並發現文章所言和實際情況不符。通過“乳品智庫”公衆號上所留聯繫方式,君樂寶公司委託的公關人員與張某某取得聯繫,張某某稱需要一些費用後纔可以刪帖。爲了息事寧人,君樂寶公司向張某某轉賬1萬元,文章隨即刪除。

3天后,張某某在“乳品智庫”再次發佈文章《震驚網傳君樂寶一批次產品檢出沙門氏菌!》。當君樂寶公司公關人員與張某某聯繫時,得到的答覆竟然是“付20萬元才能刪稿”。幾經交涉,君樂寶公司被迫再次轉賬5萬元,隨後張某某刪除了文章

本以爲已經“餵飽”張某某的君樂寶公司沒有想到,他的胃口反而越來越大,敲詐的節奏越來越快。2018年6月底、7月初,適逢君樂寶公司召開招商會前夕,張某某再次在“乳品智庫”“乳業鏟屎官”公衆號上發表多篇涉及君樂寶公司的負面文章,這些文章利用公衆對乳製品行業天然的關注度,製作醒目並容易引發歧義的標題,內容則是東拼西湊加上主觀臆測。

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這一次,張某某提前把相關文章發給了君樂寶公司的公關人員,在沒有得到回應後,纔在公衆號上發出。與前兩次一樣,爲了刪除幾篇文章,君樂寶公司付出8萬元的代價。

至此,不到3個月,張某某3次敲詐君樂寶公司14萬元。君樂寶公司意識到,張某某的敲詐勒索不會停止,終於不堪其擾選擇報警。

君樂寶公司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是河北省最大的乳製品加工企業。君樂寶公司之所以接連選擇“花錢私了”,是因爲“寧願花錢消災息事寧人,也不願自己苦心經營的品牌受到損傷”。

事實上,此案並非孤例。近年來,一些自媒體營銷號爲謀取不當利益,不斷髮布“黑稿”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經營發展。然而,由於害怕企業品牌形象受到損害,並且擔心司法辦案週期較長,企業負面影響在事實真相公佈前持續擴散,諸多受到自媒體敲詐勒索的企業都會選擇忍氣吞聲、花錢消災。

石家莊市鹿泉區檢察院對張某某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在庭審中,張某某辯稱,前兩次有償刪稿共6萬元,是對方主動提出的彌補損失;其運營公衆號有一定的收益,刪除信息必然存在一定的損失;他沒有采取威脅、要挾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產的行爲,不具有敲詐勒索行爲。

石家莊市鹿泉區法院一審認爲,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在其註冊的信息網絡公衆號上發佈、刪除網絡信息需支付費用爲由,多次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院查明,被害單位系國內知名企業,被告人在擁有衆多會員的公衆號上發佈被害單位負面信息,並以刪帖需支付費用爲由,向被害單位索要超出一般公衆認知的高額刪帖費用,其行爲給被害單位造成損失,並嚴重干擾了社會秩序,具有社會危害性,被告人在公衆號上發帖、刪帖,索要費用的行爲,存在明顯犯罪故意。相關證據證實,被害單位系在被脅迫、被要挾、非自願情況下支付費用,被告人辯稱該費用系被害單位主動自願支付的辯護主張,法院不予採納。

2019年7月31日,石家莊市鹿泉區法院一審以張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8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違法所得14萬元追繳後退還君樂寶公司。張某某提起上訴,石家莊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以在信息網絡上發佈、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爲由,威脅、要挾他人,索要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爲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張某某的行爲雖區別於一般的敲詐勒索,採取的是以發佈、刪除網絡信息爲威脅、要挾的特殊手段,但本質特徵還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侵害被害人財產權益。根據刑法和上述司法解釋,張某某這種“要錢刪帖”的行爲,依法構成“敲詐勒索”罪。

檢察官在辦理此案過程中發現,民營企業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往往選擇“花錢私了”,缺乏依法維權意識,縱容了犯罪分子,檢察機關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幫助民營企業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網絡敲詐勒索等事件。

今年6月,在檢察機關的建議和推動下,由石家莊市鹿泉區委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四部門協同,在君樂寶集團成立了河北首家政法護航工作站,公檢法司分別選派業務骨幹進駐,爲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一站式法治服務。截至目前,當地設立的政法護航工作站已有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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