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煩惱中流,達涅槃彼岸”——《金剛經》研習(7)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研習——江味農居士《金剛經講義》學習

【大智度論雲:有無二見,皆屬此岸;二執俱空,始達彼岸。】

《大智度論》在佛教經典當中,是一部很重要的論典。這一部大論,在古印度梵文典籍裏面,分量相當之大,據說有千卷之多。中國人一向喜歡簡單,就怕麻煩,所以譯經的大師爲了在中國弘法,不得不將大論,把它節要翻譯,並沒有完全依照梵文翻譯出來,但是隻有初分,就是第一分完全是詳細譯出來,後面都是取其精要摘要翻譯,已經就有一百卷之多。這部論典,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註解。我們通常講的《大般若經》,跟《大般若》不一樣,《大般若》有六百卷;這個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一共有三十卷,是這一部經的註解。在般若部裏面相當的重要。古德講經、注經引用《大智度論》裏面的文字很多,所以我們常常會看到。

這大論上說,「有、無」這兩種見解,也就是這兩種的看法跟想法,都是此岸。此岸也就是經上講的輪迴見,是六道輪迴的知見,不是佛菩薩的知見,佛菩薩的知見叫正知正見。「有、無」這兩種見解都是錯誤的。說有、無,這是舉一個例子講,有、無是相對的;換句話說,凡是相對的見解都是輪迴見,一定要記住這句話。人我是相對的,真妄是相對的,善惡是相對的,乃至於大小、長短都是相對的,凡是這些見解都是輪迴業,也就是情識的知見。真如本性裏面一念不生,哪有對立?沒有對立。所以必須兩種執着,也就是我們今天講相對的兩邊,都要離開。兩邊離開,心清淨了,就是像古德講「本來無一物」,心清淨了。清淨心超越輪迴,輪迴就沒有了。爲什麼他超越?因爲輪迴是從妄心建立的,相對的知見就是虛妄的,這樣纔有輪迴;心恢復到清淨,輪迴就沒有了。

【六度中,佈施、舍也。若不捨,則不離此界。衆生不肯舍,無觀照正智耳。】

菩薩修六度,六度是菩薩日常生活的守則,必須遵守的原則有六條。這六條裏面,第一個就是佈施。實在說,這六條要是把它歸納起來,只有一個佈施。佈施裏面有三種,有財佈施、法佈施、無畏佈施。持戒、忍辱可以說是無畏佈施;精進、禪定、般若是法佈施。一個佈施,就把菩薩的行門全部都包括了,所以佈施非常非常重要。佈施真正的意思,不是叫你在寺院庵堂裏面去舍一點錢,這佈施了,你要是這樣看法,完全錯了。佈施是舍,是放下。譬如前面講的有無二見,要把它舍掉。舍就是佈施。如果不捨有無二見,如果不捨本經所說的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那就是凡夫,決定不能出離六道。出離六道一定要舍,一定要放下。

菩薩修佈施,也就是放下,就是舍。舍到無可舍了,連那個舍也不能要,還有舍的觀念,依舊不能出三界。舍的念頭都沒有了,也要把它舍掉,這樣子才永脫三界。此地這個界是三界,三界就是輪迴。衆生爲什麼不肯舍?也就是說,衆生爲什麼放不下?因爲他沒有智慧,沒有看破。換句話說,宇宙人生的真相,他不清楚、不明白;如果真的明白了,不需要佛菩薩來勸你,你自自然然就放下了。爲什麼自然放下?因爲一切法都是虛妄,不是真實,包括我們自己的身體。不但包括身體,起心動念那個念頭,念頭我們講心,心也是假的,也不是真的。身心世界一切放下,決定不執着,這才恢復到清淨心。清淨心是真的,它不會變,清淨心是永恆的,佛法裏面講常住真心,這纔是自己本來面目。禪宗裏面參究的「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真心就是自己本來面目。此處講「無觀照正智」,就是沒有智慧,沒有把世間真相看清楚。

【般若波羅蜜,因位名圓滿之觀慧;果位則般若即是波羅蜜。】

般若跟波羅蜜,前面做過簡單的解釋。菩薩在修因的時候,還沒有成佛,都叫做因地,包括等覺菩薩都是屬於因地。般若就是觀慧,就是《心經》上講的照見。《心經》裏面講「照見五蘊」,實在講五蘊包括世出世間一切法,照見五蘊皆空,就是見到宇宙人生的真相。相是有,體是空的,相有體空,那是真正的智慧。證到究竟果位的時候,我們一般講成佛了,到成佛的時候,般若跟波羅蜜是一個東西。般若是智慧,波羅蜜是圓滿,智慧達到究竟圓滿。究竟圓滿就是般若智慧,是一不是二。由此可知,在出世間甚深佛法當中,假如還有二,就不能成佛。必須二也沒有了,才能成佛。

我們在《六祖壇經》裏面看到,六祖大師初到廣州,見到印宗法師在講經,風吹幡,風動幡動,有幾位法師爭論不休,有人說風動,有人說幡動,六祖出來說了一句話:「不是風動,也不是幡動,仁者心動」。印宗法師聽到了,這個人很不尋常。以後知道他從黃梅得法,是五祖忍和尚的傳人,歡喜得不得了,向他請教。五祖當年在黃梅常常說法開示,就問他,「有沒有講到涅槃?」這是大衆們所熟悉的禪定涅槃。能大師的答覆非常好,「禪定跟涅槃是二法,佛法是不二法,二法就不是佛法」,這種答覆極高明,真正說到真實之法,印宗非常的佩服。這就說明,菩薩還有二的這個念頭在,就不能夠證果,不但不能證到佛果,究竟佛果他證不到,分證佛果他都沒有辦法證得。他的境界達到最高,是天台家講的相似位;相似再往上去是分證,分證他沒有辦法,分證必須兩邊都捨棄,這才能證到分證的佛果。分證佛果就是《華嚴經》上講的法身大士,「破一品無明,見一分法身」,那才得佛法真實的受用。如果我們看到般若波羅蜜是二法,自己就曉得,分證果位我們沒有法子證得。這也是舉例說。前面「有、無」二見是世間法,此處般若波羅蜜是佛法,佛法跟世法都不能執着。世尊在本經說得很清楚,「法尚應舍,何況非法」。舍就是要離開,不能執着。不是說不要,法我們要,但是不能執着。

◎文據:

江味農居士《金剛經講義》;淨空法師“金剛般若研習報告”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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