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受賄近2千萬 湖北省委原副祕書長楊邦國一審獲刑12年

新京報快訊 據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30日一審公開判處原湖北省委副祕書長楊邦國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沒收受賄贓款贓物。其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楊邦國受賄所得贓款贓物、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楊邦國在法庭上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會上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邦國利用擔任湖北省委督查室主任、湖北省委副祕書長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940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構成受賄罪;楊邦國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有280萬餘元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爲還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楊邦國多次索賄,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交代全部罪行且大部分受賄罪行辦案機關尚未掌握;其自願認罪認罰,主動退繳全部涉案贓款。具有從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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