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吉西站派出所客票調查小組在西站候車室實名制驗證崗開展客票調查時,發現一名年輕的姚姓男性乘客所持戶籍證明與本人相貌差距較大。民警劉徵林對姚某進行問詢,姚某雖然能流利的背出身份證號,但是,還是被細心的劉徵林看出端倪。經進一步詢問,姚某交代了實情。原來,姚某的父母早年來延邊打工,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家人一直在農村生活。今年19歲的姚某從出生以來,從未辦理過戶籍相關手續。早年輟學後,姚某就在家附近打工,未出過遠門。此次,想去外地打工,便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窗口制證併購買了一張延吉西站至長春的車票,沒想到,仍被民警查獲。

劉徵林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姚某冒用他人身份證屬於違法行爲,給予違法行爲人姚某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並督促其家長儘快解決戶籍問題。在此,也提醒廣大乘車出行的旅客,購買車票時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在票證合一,無誤的情況下方可進站乘車。如忘記攜帶身份證,可到火車站售票處的公安制證窗口補辦臨時身份證購票上車,沒有身份證要走正規渠道辦理。

針對姚某未辦理過戶籍身份證的問題, 州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如今沒有戶籍“寸步難行”,應該儘快辦理戶籍相關手續。該人的情況比較複雜,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到出生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協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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