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 盤和林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查計劃》,將近期輿論焦點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列入白酒品種抽檢項目。此次計劃的起草也是對之前酒鬼酒事件的一個回應,雖然酒鬼酒是否添加甜蜜素尚未最終權威定論,輿論仍在持續發酵,但將甜蜜素列入抽檢項目得到了公衆的熱烈歡迎。

甜蜜素是一種人工合成的無營養甜味劑,甜度大約爲蔗糖的30至40倍。因其甜度口感良好,常用於蜜餞、糕點、調味料和飲料等食品中,是目前食品行業中應用廣泛的甜味添加劑。而甜蜜素與白酒產生聯繫也正在於這個高甜度,由於甜蜜素的高甜口感,加甜蜜素可以掩蓋白酒釀造過程中所帶雜質的苦澀感,通過產生回甘的感覺提升口感。但需要指出的是,所謂的釀造雜質是由於工藝水平不足導致的,傳統的制酒是能夠釀出甘甜好酒的,這也是爲什麼甜蜜素的添加總出現在中小酒企。

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2014),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在複合調味料中的含量應不超過0.65g/kg,但具體到酒類,除調製酒可在0.65g/kg的使用量範圍內添加外,包括白酒、啤酒等均不在甜蜜素的允許使用品類中,也就是說,我國白酒中不允許添加甜蜜素。雖然有不少研究以及業內人士表示甜蜜素的添加對於人體影響微乎其微,但過量的甜蜜素能夠引發肝臟、神經系統危害還是讓不少酒友不寒而慄。

人們常說民以食爲天,而在這個食品添加劑橫行的今天又有了後半句,民以安爲先。經濟學中每每講到消費價格彈性總會將食品歸爲彈性較小的商品,即剛需商品,除此之外,恩格爾係數也是以食品消費作爲分子度量生活質量,可見,食品是人類最基礎的生理需求的一種存在,是最直接關乎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身體健康無小事,食品安全自然也無小事。

我國的《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一個月前,時隔十年之後重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正式實施,條例突出了處罰到人、建立黑名單制度等幾大亮點,同時,最嚴謹標準也是首次被正式寫進法律條款,這有助於提升整個行業發展水平。

對於食品來說,全面檢查顯然不合實際,雖然抽樣檢查對於全產品的質量提供了很好的參照,但終歸還是概率問題,廠商面對抽樣檢查所必然面對的概率問題,在成本與收益的權衡之後會做出自己的選擇,特別是對於中小廠商而言,即使是違法成本不斷上漲,還是會產生僥倖心理。

因此,筆者認爲,對於食品安全的管理還應集中在兩個方面:

其一還是繼續提高違法成本,通過將違法成本上升至足以危機企業經營的程度,來對企業產生震懾作用,當然,提高違法成本的同時還應建立健全責任機制,真正做到追責到人,避免引發處罰的負外部性。

其二是要規範抽檢制度,建立社會抽檢體系,此次將甜蜜素加入抽檢項目屬於這種做法,但即使如此,行業抽檢還是沒能形成一定的規模體系,執法部門人力負擔較大。此次酒鬼酒事件曾出現法院不受理的現象,並且法院還稱不去對酒品進行檢查,突顯出了抽檢執法上的出現的職能缺位。筆者認爲可以鼓勵社會形成抽檢的第三方組織,形成具有社會公信力的抽檢組織或食品檢查組織,在增加罰金懲罰的基礎上,在聲譽上對企業進行雙重懲罰,在這個口碑爲王的消費市場上,運用聲譽機制或許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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