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例!打擊猥褻兒童犯罪,長春寬城未檢建議“從業禁止”獲採納)

被告人張某某是長春市某課後輔導班的數學老師,2019年6月的一天,張某某在補課班的教室內對年僅11歲的學生彤彤實施了猥褻,彤彤掙扎跑開後,立即告訴了家長,家長隨後向公安機關報警。

10月,公安機關以張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向寬城區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11月12日,寬城區檢察院以張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向寬城區法院提起公訴,除提出從重處罰的量刑建議之外,還建議法院禁止被告人張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從事相關職業。

11月29日,寬城區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採納了寬城區檢察院從業禁止的建議,禁止被告人張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教育相關的職業。同月,寬城區檢察院向區教育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

寬城區檢察院建議法院對張某某宣告從業禁止,是長春市檢察機關首例建議從業禁止並獲支持的案例,對有效遏制潛在的犯罪可能性、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具有十分重要的示範意義。

爲了督促教育部門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寬城區檢察院還向教育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對涉案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整頓,對全區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治理,對未取得辦學資質的機構依法進行取締。並與區教育局會簽了《從業限制工作制度》《反校園性騷擾工作制度》,這兩項制度的會籤健全和完善了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從業人員的招錄和管理制度,從源頭預防校園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

此外,寬城區檢察院還將該起案件演繹成宣傳案例,作爲法治進校園的題材,有針對性的對未成年人開展法治宣傳,得到了學校和家長的一致認可。

劉雨欣 本文來源:吉林日報 責任編輯:劉雨欣_NBJS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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