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上海,研究員 史正丞)訊,據多家媒體報道,當地時間週四戈恩接受了黎巴嫩檢方的質詢,同時被下達了旅行禁令。

據黎巴嫩檢方表示,週四戈恩應約參與了黎巴嫩檢方長約兩小時的質詢,就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涉及的貪污指控和以色列入境問題回應了檢方的聆訊。在會面中,戈恩被要求提供詳細的住址信息,並被告知禁止離境。

值得一提的是,國際刑警對於戈恩的紅色通緝令並不具備強制執行力,鑑於黎巴嫩與法國和日本均無引渡協議,對於戈恩的處置完全由該國司法部門自行決斷。早些時候,黎巴嫩官員表示戈恩入境手續完全合法,使得外界加深了對於黎巴嫩"拒絕交出"戈恩的悲觀預期。

所以從某種程度而言,戈恩的旅行禁令並沒有太多實際的意義(本來他也無法離開黎巴嫩)。當下唯一的不確定性是其2008年訪問以色列是否違反了黎巴嫩刑法。

在週三舉行的發佈會上,戈恩也就訪以事宜做出了公開道歉,表示他是應日產要求、以法國人的身份前往以色列發佈新車,本質上無意冒犯任何人。根據黎巴嫩刑法,任何國民訪問以色列將被判處最高15年的刑期。

戈恩的律師Carlos Abou Jaoude接受採訪時確認了戈恩就兩個獨立案件接受了檢方質詢,並表示戈恩對於黎巴嫩司法系統"非常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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