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互聯網法院案件報道,90後青年阿俊“陷入情網”先後打賞6萬多元,可一腔熱情過後,阿俊後悔了。冷靜下來的阿俊將女主播和直播平臺訴至法院,希望法院認定因女主播表演太低俗打賞行爲無效,並請求法院批評自己。近日該案在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完畢。

用戶整理主播千段低俗內容

主張往日打賞無效並求訓誡

阿俊稱,自己在主播小美的直播間裏曾先後打賞6.3萬餘元,後小美被政府部門列入網絡主播黑名單。經阿俊整理,小美在直播中涉及性、色情、低俗價值觀等的內容達到上千段。他認爲,針對低俗直播內容的打賞,違反公序良俗,在法律上應屬於無效。於是阿俊將小美和某直播平臺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打賞行爲無效。

阿俊也承認,自己明知小美的直播內容大量違反公序良俗,依然對其打賞;而某直播平臺明知小美直播內容存在嚴重問題,在數十次投訴後依然縱容其直播,直到政府要求封禁才徹底封號,因此他自己和二被告都存在過錯。在訴訟請求中,阿俊特別提出,請求法院對他自己和二被告予以訓誡。

用戶無法證明對粗俗語言打賞

主播和平臺均“不買賬”

主播小美和某直播平臺卻都對阿俊的說法不以爲然。

小美認爲,阿俊觀看她的直播,對她進行打賞,雙方成立贈與合同法律關係。且該法律關係已由浙江某法院確認合法有效,阿俊本次起訴是重複起訴。因此小美請求法院駁回阿俊的訴請。

某直播平臺則認爲,阿俊對小美進行打賞,與小美形成贈與關係,與直播平臺形成網絡服務合同關係,這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關係。阿俊與直播平臺的網絡服務合同在阿俊送出虛擬禮物之時已經全部履行完畢,且不存在任何合同無效的情形。阿俊本身的贈與行爲只是單純的無償轉讓財產,不存在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合法有效。

某直播平臺還認爲,即使小美在直播期間偶爾言語粗俗,但阿俊對於小美的打賞行爲,是出於多種原因的,並不能簡單認定其是針對小美直播過程中極少部分較爲粗俗的語言進行打賞,更何況阿俊並沒有證據證明其對小美進行打賞時,小美存在粗俗的語言表達。且語言較爲低俗並不能直接認定爲色情,更不能直接認定爲違反公序良俗。

用戶曾起訴主播

舉報封禁直播間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查明:阿俊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4日在小美直播間打賞6.3萬餘元。

2018年8月,阿俊向浙江某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與小美直播間的消費合同。浙江某法院認爲,阿俊完全基於其自身的意思表示作出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爲,不需要小美支付任何對價,這與贈與行爲的法律構成要件相符合,且本案亦不具備撤銷贈與的條件,故阿俊以其與小美達成服務合同,且小美構成消費欺詐爲由,要求小美、某影視文化工作室退還打賞款和要求三倍賠償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該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11月,阿俊向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舉報小美在直播期間涉嫌違規,該局經調查瞭解,小美此前在直播期間,與觀衆互動中的言語涉嫌低俗違規,被某直播平臺給予警告處罰並勒令其停播整改。賬號恢復直播後,小美於2018年10月又重蹈覆轍,在多次被處罰警告後均未改正,某直播平臺已對該賬號永久封禁,限制小美在某直播平臺繼續直播。

阿俊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交的視頻顯示,小美在直播中有描述性行爲、性感受的言語互動等情況。視頻和截圖當中均無直接顯示直播的時間,部分錄像視頻無顯示錄製的時間或錄製時間無顯示年份,部分錄像視頻顯示錄製時間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4日期間,部分錄像視頻顯示錄製時間在2018年6月14日之後。

判決結果

廣州互聯網法院判決:駁回阿俊的全部訴訟請求,訴訟費由阿俊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本案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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