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穩善終必學一堂課,臨終照護醫師:先理解急救的後果

“叫救護車”這個動作就是表示希望替患者急救,接着進行維生治療。

民衆對於急救醫療的信賴程度很高。有些人半夜發高燒到三十八度,就會急忙撥打一一九。雖然救護車馬上就會抵達,但也常發生遲遲找不到可以接收患者的醫院,導致患者無法從家裏出發的案例。有時即使出發了,也只能四處找尋醫院。

雖然有人把這種現象稱爲“醫療人球”,但這是錯誤的說法。因爲每間醫院都無法收容過多的急診患者。或許有人會覺得“既然是醫師,幫忙看一下又有什麼關係”,但是醫師無法分心去處理事關人命的急救工作。而且插手處理自己專業領域外的案例,萬一失敗,也可能會喫上官司。所以現實處境就是即使醫院的值班醫師想幫忙也無法輕易幫忙。

姑且不論健康的年輕人罹患急病的狀況,即使是臥病在牀的老年人,有很多患者都沒有居家醫療主治醫師。他們平常都是由家人去大醫院拿藥,連照護意見表都交給醫院主治醫師填寫。

我曾經遇過一位這樣的女性高齡患者,她有一天晚餐喫到一半時,被小菜噎到,最後翻白眼停止呼吸。家人急忙叫來救護車,透過心臟按摩後總算恢復心跳,但患者卻被裝上人工呼吸器。送醫的第二個星期,患者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在一個月後又設置了胃造口。家屬完全沒想到奶奶會變成這種模樣,雖然以前隱約有過“想讓奶奶安穩度過人生最後一刻”的想法,但結果卻是完全相反。所以家屬帶着“不應該這樣”的後悔心情,來我的診所進行討論。

通常患者透過急救措施甦醒後,醫院便會接着進行維生治療。但是依照現在的社會狀況,一旦開始進行維生治療,就沒有任何人可以中止這個醫療行爲。因爲過去曾有醫師依照家屬要求,替患者中止維生治療,結果被以殺人罪名逮捕的案例。而醫師也是人子,誰都不想因此被逮捕。

我曾替一位末期癌症患者在家裏進行診療,當時我告知家屬“患者壽命只剩一天”,結果當患者一停止呼吸,驚慌失措的“遠房親戚”就叫來救護車。但是在急救人員趕到時,因爲患者心肺功能已經停止一段時間,最後只能請警察到場處理。

本來末期癌症患者的居家臨終照護和警察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是卻變成警察介入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叫救護車的行爲就會演變成把警察牽扯進來的情況。因此,我在全國發送宣傳手冊,提醒民衆“一旦決定採取居家臨終照護,遇到緊急情況不要叫救護車,而是要打電話給居家醫療主治醫師,等待醫師處理”。如果沒有在事前講清楚,家屬一着急就會打電話給救護單位。而“叫救護車”這件事,就表示“同意替患者施行整套的急救措施和維生治療”。

那麼,大家到底應該怎麼辦纔好呢?答案就是當患者處於末期癌症、重症末期或衰老階段,即使已經有大醫院的主治醫師,也必須另外找一位可以到家裏出診的“固定就診醫師”。也就是必須同時具有“醫院的專門醫師”和“自家附近的固定就診醫師”。在高齡化社會,這也逐漸成爲醫療的基本型態。總之不論發生什麼事情,請大家都先找“固定就診醫師”商量。要叫救護車時,也儘量先和“固定就診醫師”商量後再做決定。

達成平穩善終的第九個條件,平常就要仔細思索“叫救護車的真正意涵”。

是否呼叫救護車的決定權,最後都是由家屬來判斷。如果要叫救護車,應思考這個動作可能帶來的影響。請大家平常就做模擬練習,並在深思熟慮後,再決定是否叫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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