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禁毒政策、震慑毒品犯罪,近日,广南县检察院到广南县珠琳镇中学就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某某、陈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开展巡回公诉,珠琳镇中、小学师生和当地群众等共3000余人到庭旁听了庭审。广南县法院以被告人唐某某、陈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当庭作出了宣判。

据查,2018年3月26日,广南县公安局珠琳派出所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广南县珠琳镇新寨村民委乌木角小组耕地内查获被告人陈某某、唐某某种植的大量罂粟植株。二被告人明知罂粟为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数量较大,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巡回公诉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过程中,用群众熟悉的语言以案释法,围绕毒品犯罪及毒品衍生犯罪的危害、后果等内容,从刑事处罚角度对发生在村民群众身边的犯罪行为进行评析,让群众了解毒品的社会危害和毒品来源及犯罪的法律后果。把整个审判过程零距离呈现在群众面前以“现场直播”的方式把防毒禁毒内容送进学校和群众心中,为旁听师生、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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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杨云海

策划 |王卫云 何赟

监制 |肖凤珍

来源 |广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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