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天價靚號費的事件越來越多。

車主在網上隨機選號,選到吉祥的車牌號是車主的幸運,與車管所沒有關係。車管所以會議紀要爲由頭對車主收費沒有法律依據,而且是高額費用,並摻入迷信色彩,是典型的私設名目亂收費。這種亂收費行爲是對車主的利益侵犯,其合理性會受到公衆質疑。這種亂象能夠存在,試問,政府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和對人民負責的原則何在?而且其也很會讓相關政府的權威受損,給日後留下現實隱患,這是一些基層政府要自省和檢討的。

其實,在地方里,以會議綱要這類規範性文件爲由的收費並不少見,這類文件能否作爲行政收費的依據在社會上也一直存在爭議。目前,我國相關法律並未把規範性文件排除在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依據之外,可現實中很多規範性文件中的收費名目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

這樣看來,天價“靚號費”這種亂象的癥結在於法律自身對於行政收費問題的規定存在的矛盾在進行衝突和相互牽制。要想改變,必須從癥結上入手,捋清楚法律上存在的漏洞和矛盾,通過立法進一步規範和明確,來整治亂收費的行爲。

天價“靚號費”亂象已經存在十餘年,其他的亂收費行爲也已經根深蒂固,這是在提醒人們,亂象沉痾積弊,利益羣體牽涉大,會讓立法有現實阻力。這也是行政收費法從2006年就被列入立法規劃到現在也沒出臺的原因。但是,這亂象長期的存在,更是在提醒人們其病態嚴重,極大侵害相關羣衆利益,整改刻不容緩。顯然,就事物的發展規律來講,對行政收費進行立法規範的現實必然性是要排在前面的,這是實際的要求。

而且目前來看,對行政收費進行立法規範並不是沒有頭緒。目前,廣東、安徽、北京等省市出臺了專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辦法,已經有一些經驗和教訓參考,爲國家出臺專門的行政收費法律法規提供了依據。當然,要想出臺全國性的法律,還需要相關部門及早對行政收費的情況進行詳細的數據分析,抓緊進行詳細準確的立法調研等具體行動來踐行。

在正式立法形成之前,要依據國家已有法律和具體事實,通過地方性法律法規、相應監管制度和問責制度的完善,先對天價“靚號費”這種 “不合理”收費情況進行整治和規範,來避免現狀惡化。

現實阻力最大問題就是利益牽扯。這裏要友情提醒相關基層政府部門和幹部,你們的合理利益來自於人民羣衆,莫因對這不合理利益留戀而喪失人民羣衆的信任。所以,基層政府部門和幹部要自重,不能漠視行政法治化逐漸完善的事實,此時,放下不合理利益,去配合行政收費立法,主動規範天價“靚號費”亂象,纔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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