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志超无罪释放:曾有4名同学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明

13日上午,法庭判决张志超无罪。判决书上显示,案发当天,嫌疑人的作案时间为6点20分到23分,而学校的升旗时间是6点15分,有四名同学作证称,张志超当天早上参与了升旗仪式和早操,并且有同学能准确地回忆出,张志超前后左右是谁。这四名同学的证言非常一致,在开庭时,山东省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官表示他们复查的过程,也找到了这四名证人进行复核,他们表示当时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山东省检察院也予以认可。

张志超无罪释放:曾有4名同学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明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